我的朋友作文(1)
你会在电脑里画画吗?前几天,数学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回家画一个钟面。我回到家打开电脑专心致致的画了起来,不到5分钟面就画好了。
你看,那只像米老鼠一样的耳朵多可爱,我本来想把安涂成黑色的,可把填色桶一倒,整幅画面都变成了黑色的,我试了好几次,结果都是如此,怎么办呢? 星期五,我在学校上的是图书班,那天在选书时,无意间我发现了电脑神通系列,我便拿了一本写与画,拿到书后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当翻到“应样画图”时我马上被吸引住了,书里面一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在使用画图涂色时,应看好每条线是否完全封闭,如果有缝隙应把它填好后再涂色。”
我终于解决了前天在家涂色时遇到的问题,回家我又画了一幅“海市蜃楼”。果真象书中写的那样,我再也不会为涂色而烦恼了。 通过这次实践,我终于明白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书中藏着许多你未知的知识,多读书,同时也要爱护书,把书中的知识变为你自己的,让书籍成为我们生活中缺一不可的朋友吧!
我的朋友作文(2)
我的朋友书芸她长的好漂亮。圆圆的小脸,大大的眼睛,高鼻梁,一张樱桃小嘴,笑起来还有酒窝。她有一个特点就是爱帮助别人。
那是,有一天我和芸芸放学回家。天有不测风雨走到半路就下起雨来,幸好书芸有带雨伞,不然我们就要淋雨了。突然,我们看见一位老奶奶拄着拐杖,淋着雨,一步一步很艰难的向前走着,书芸停了下来对我说:“红红,我们把雨伞给老奶奶,让老奶奶遮雨,好吗?”我听了就说:“你如果把伞给了老奶奶的话,那么你回家的话,你妈妈会看不到你的伞,看到你还淋了一身。肯定会骂你你的,说不定还会打你的。你干吗那么傻呢。”书芸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无所为,反正我也好几次被爸妈骂过了,所以我不怕,况且看到老奶奶这样子我相信如果是你的话你肯定也会去帮她的。”后来书芸说服了我,就把雨伞让给了老奶奶。老奶奶感激的对我们俩说:“小朋友谢谢你们。”“不用谢”书芸有礼貌的说。说完了,书芸和我就淋着雨回了家。后来听说书芸的妈妈看不到她的雨伞,而且还淋了一身的雨。就很生气。我想书芸是不是太傻了。
你说我的朋友是不是真的很傻呢?
我的朋友作文(3)
“朋友”是多么亲切的字眼啊!而我最贴切的朋友便是书。
书像一片肥沃的土地,带给我们充实的生命;书又像一颗希望的种子,带给我们爱的心灵,书还像一株幽香的花儿,带给我们芳香四溢的气息,书是人生中的财富,尽你享受,尽你淋浴,尽你喷洒。
高尔基曾经说过:“热爱书籍吧!书籍是知识的源泉,只有书籍才能解救人类,只有知识才能使我们变成精神上的坚强的,真正的,有理性的人。惟有这种人能真诚地热爱人,尊重别人的劳动,衷心地赞赏人类永不停息的伟大劳动所创造的最美好的成果。”这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使我流连忘返。
书带给我的喜悦是无穷的,每当看到那些栩栩如生的文字时,心中洋溢的总是一片欢笑,一种喜悦。
书带给我的悲伤是暂时的,当我看到那些悲痛的局面时,心头总是犹如千针在扎一样痛,但是,痛苦的日子总会过去,有了悲痛才有崭新的光明。
书能陪伴我一起度过寂寞的时光,在自己寂寞无声时,我的朋友总会来陪伴我,我跟它是心灵相通的,我能走进她的心门,她也能跳进我的世界。
书能消除我的忧愁,在自己感到心情失落时,只要看见她,我就什么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对书的感情是愈来愈丰富,在我眼中,书是藤蔓攀枝的大树,是疲倦得以休息,力量得以积蓄的陪伴;书能使苦涩变得甘甜,悲哀变得喜悦,拥有了书,就拥有了一个美好的心灵,就拥有了一个丰富的人生,就拥有了一个完整的生命。
相信吧!只要热心地去迎接新“朋友”,就一定会得到宝贵的财富。
我的朋友作文(4)
我有一个跟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包。它,是平安夜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它跟我在一起有两年多了。
它刚刚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满脸欣喜,哇好漂亮的粉红哦!上面还有一只戴着粉红色蝴蝶结的米妮呢!我最喜欢米妮了。它就像一套宽敞的两房一厅,书包的两旁各有一个网袋,我一边装雨伞,一边装水杯。它的里面有三层,第一层是一个自带笔盒,第二层是一个秘密夹层,第三层很宽敞是装书本的位置,那里可以装6本书8本作业。每天我都蹦蹦跳跳的背着它去学校,晃得笔盒叮叮当当响。
有一天,突然发现书包的侧兜有墨水渗出来,这才想起还有一支水性笔被遗忘在里面,赶紧把它拿出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对不起,把你弄脏了,我中午回去一定把你洗干净。”中午放学回到家我马上央求妈妈帮助我,想办法清洗干净墨迹。结果废了好大的劲,花了一个中午的时间才洗干净,妈妈帮我把它晾在阳台上。阳光中,仿佛它在对我笑呢!
我的朋友作文(5)
一到周末,我就要去奶奶家玩,在那里,枯燥无味的生活就能变得充满色彩,就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一样,因为那里有我最亲密的伙伴——黄焕书。
我奶奶家旁边住着黄焕书的外婆。每到周末,他就去他外婆家玩,我也会到奶奶家耍。就这样,我们俩就互相认识了,并且很快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黄焕书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几厘米。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欢乐纯真。他最喜欢笑,笑起来那对弯弯的眉毛变得更弯了,像对美丽的月牙。一幅“亮嗓”高昂有力,即使他在七楼,我在一楼也能听见他洪亮的声音,简直可以做“金嗓子喉片”的代言人呢!
在我的印象里,他始终穿着运动服,因为他十分活跃,喜欢运动,尤其喜欢打篮球,那场面可是相当的精彩:只见他右手拍着球,左手护着腰,两腿微微向下蹲,左晃右晃的,把我都晃晕了。突然他趁其不备,一个箭步“唰”的蹿过来,等我反应过来时,球已经进了,只见他在后面得意洋洋地瞟了我一眼。我在心里暗暗苦笑:“焕书灵敏强壮也,我不如他!”
如今,昔日里同甘共苦的好朋友,由于学习和时间的关系,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可这份天长地久的友谊还是依旧如初,完好无损地保留着。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焕书我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