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这部电影 前些日子,我看了电影《阿混新传》。看了这部电影以后,我懂得了珍惜时间的道理。 电影中的阿混就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人。
他在工厂上班时,不是好好的工作,而是和别人去打牌。他没有文化,领导让他参加学习班,可他上课不专心听讲,’人在心不在,心里总是想着家里的蜘蜘,所以考试不及格。从阿混身上,我们体会到,如果从小不抓紧时间学好科学文化知识,长大就会成为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没有用处的人。
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就是说时间是用金钱所不能买到的,它象生命一样珍贵。所以,我们必须珍惜时间,从小学好文化科学知识,长大才能更好地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如果我们不珍惜时间,不认真学习好科学文化知识,就会成为阿混那样的人了。 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大的教育,我真喜欢这部电影。
第二篇:我喜欢作文
喜欢梦,喜欢梦里变化多端的我,在梦里,我可以是公主、空姐、飞人、冒险者……
一次,我梦见我是勇敢者。那时全世界都有僵尸,一蹦一跳地到我家,我就用一张报纸卷成一根棒子,僵尸一靠近我,我就用棒子使劲打他的头,但他只是被打晕了头,我只好左打右打地冲出去。到了邻居家,我躲在门后面,一群僵尸从我旁边经过,我紧张极了,握紧手上的棒子。过一会儿,我把手上的棒子摊开,折成了一架纸飞机,我把它丢了出去,飞机飞,僵尸追,我趁机逃了出去。一只蝴蝶飞了过来,变成了超大型飞机我坐在它身上飞了起来。忽然,一声巨响把我从“美梦”中惊醒。
还有一次,我梦见我是童话里的白雪公主。我躺在床上正想睡觉,格林兄弟把我叫了起来,对我说:“白雪公主,你好!”他刚说完,我就站在一幢破旧的屋子前。我心想:奇怪,公主不都是在皇室里的吗?怎么到老土、破旧的古屋来了,气死我了,臭格林兄弟,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了。我从门缝里钻进去,谁要门这么高,都有五百九十层楼高了,但这屋子只有一层呀!哦不,一眼就望见了七张大床,像七座大山那么大。还有七张大桌子、大椅子……过了一会儿,一阵巨大的震动从这里伸展过来,一眨眼,七大巨人走在我面前。咦?不是小矮人吗?怎么变成了大巨人了?一番问候,才知道我先前。
第三篇:我喜欢作文
有很多的动物和人类做了好朋友,夸张点的说有的人还把动物当成了亲人,当成自己的小孩,自己的伴侣。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是我家的小猫。它是一只波斯猫,是我和爸爸特意从商店买来的。 小猫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根杂毛,样子十分惹人喜爱,圆圆的猫脸上两只三角形的又长又尖的小耳朵,每当它听到声音时,就把小耳朵竖起来,仔细地听着周围的动静。两只猫眼睛宜黄一绿,嵌在脸上,显得十分可爱,白天它把眼睛眯成一条线,在夜间就像两只闪烁的宝石一般。
它还有一只白色灵敏的小鼻子。他的前腿长后腿短,跑起来活像一只蹦跳的小兔。因为是雌猫,所以脾气非常温和。谁给喂食,就听谁话,我们全家都非常喜欢它,所以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妙妙”。 虽然妙妙很听话但也有顽皮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买了五只小鸡,放在阳台上应为门没关,所以它悄悄地偷了一只小鸡,拖到床底下。我们见少了一只小鸡,非常急,四处寻找。
我发现妙妙不见了,我暗暗地想:小鸡的失踪该不会和妙妙有关吧!我钻到床底下找,可小猫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无奈我想了个法子:把猫粮倒进盆子里放在门外,果然,妙妙听见声音后,立即跑了出去,最后我们把可怜的小鸡救了出来。
哈哈,有时候动物比人还可爱,因为他们比较单纯,对自己的主人是很忠心的。
第四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一则格言是:坚持就是胜利。因为它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记得在我七岁的时候,当我看到朋友们骑着自行车有多么愉快,心里就也想着骑着自行车和朋友们一起玩。
终于,我有了一辆自行车,虽然我对自行车是一窍不通,但我为了和朋友们一起玩,就下决心一定要学会这自行车。
一个星期天,我到球场去练自行车,可这自行车却总是摇摇晃晃的,我鼓起勇气,骑上这自行车,我小心翼翼的骑着,可刚上去,就摔了下来,把胳膊摔青了,当时我想放弃,可我又想起老师对我们说的一则格言:坚持就是胜利。”我又想:朋友们也是经过重重困难才学会的呀,只要我坚持,就一定能学会。我又再次骑上了自行车,又摔了下来。经过努力,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我终于可以和朋友们一起骑着自行车玩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这句格言在我遇到困难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这则格言为座右铭。以后,当我遇到再大的困难,想起这则名言时,就坚持着努力着去做这件事情,让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了好多!
第五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洁白的云朵,它住在湛蓝的天空中,我每次看见它,都想和小伙伴们去那白色的城堡中玩耍;它变幻无常,一会儿变成一群温顺的小羊,一会儿变成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小白兔。
我喜欢门前的桃树,在春天抽出嫩芽,开放出美丽的花朵,散发出迷人的清香;在夏天结出甜滋滋的果实——桃子,咬上一口,软软的果肉,甜丝丝的,美味极了!
我喜欢家里养的小鸡,在我脚边叽叽喳喳的走来走去;有时,它们会聚在一起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好不快活!有时,它们一起去小树林中找食物吃。
我喜欢高贵的牡丹、亭亭玉立的荷花、坚强的腊梅、争鲜斗艳的百合……更喜欢不知名的小花,它们不张扬、不娇气。
我最喜欢看书,常常独自闷在房间里,让妈妈发现不了我,还总是废寝忘食,妈妈喊我吃饭,还是不能把我从书本中叫回来。在书本里,我就像长了一对会飞的翅膀。
……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周围的一切,喜欢着我竟然有这么多的喜欢。
第六篇:我喜欢作文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那就是《弟子规》,我非常感谢它,为什么呢?看看下边的故事吧!
那时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爸爸从上海出差回来了,下午五点回家。我的心情真激动啊,盼着爸爸快点回来,因为爸爸说了要带礼物回来。谁知我从四点等到了五点,还不见爸爸的踪影,我气极了,一下子就关掉了电视机,蹦出了家里。下楼时,忽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是爸爸!我兴奋极了,跑过去拥抱爸爸。“爸爸,我的礼物呢?”我忙问爸爸。“当然有了,看!《弟子规》。”爸爸笑着对我说。“唉,每次就带这些书,算了,先看看这本书再说吧。”我不满地小声嘀咕着。
读四年级时,品德课的唐老师说:“这学期我们学《弟子规》。”每次上课时,我总是认真地学。不知不觉,我们都学完第三部分了。老师说:“这次我们要做小测验了,做好准备呀!”这次的小测验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背诵,第二部分是根据意思写词语,第三部分是写学了《弟子规》的感想。在答第三部分时我填了:学了《弟子规》,我更乐意去帮助他人。结果,我考了99.5呢!我想:这真是不错哦!
我感谢《弟子规》,是他给了我帮助别人的心灵,我感谢它!
第七篇:我喜欢作文
当我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时,最令我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
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更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平,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太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里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洒鸳鸯楼,把气撒到别人身上,连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其妙的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过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家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肉,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他当成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