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第1篇:
我奶奶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他十分讨人喜爱。你瞧它那毛绒绒的身体、尾巴和小脚,真像一团毛绒绒的棉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的转动着,鼻子像一颗葡萄一样滑溜溜的,真是可爱极了。
每到我吃饭的时候,,他就会跑过来把一只前脚抬起来,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点吃的吧。”每到这时,我都会毫不犹豫的给她吃。
每当客人来时,我那只小狗就会“汪汪汪”的叫起来,所以我奶奶给它取名叫“汪汪”。我一叫“汪汪”,汪汪就会跑到我跟前,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
有一次,天空中下起了暴风雨,汪汪躲进了房子里,我怎么找也找不到。这时我非常着急,连忙回家问:“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汪汪’在哪里?”爸爸妈妈十万火急的问:“他不再屋子里吗?”“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我赶快往小狗屋跑,发现“汪汪”就躺在那里。原来小狗也是很聪明的,遇到下雨还会自己找一个地方躲雨,“汪汪”可真聪明。我松了一口气,说:“‘汪汪’终于找到了!”
啊!我的汪汪真是一只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狗
我喜欢作文第2篇:
我从小就喜欢钓龙虾,那大概与我从小生活在乡村有关吧!
我喜欢钓龙虾,不是由于我喜欢吃龙虾,也不是为了餐桌上多添一盘美味,纯粹是想享受一下钓龙虾时的那分喜悦。我往往是在千辛万苦钓到一只龙虾后,又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放回河里去。因为我一直认为它只有在大自然中才回有快乐,我也不原伤害这可爱的小生灵,不原“侵犯”大自然。有人也许会说:“既然你爱大自然,爱这些小生灵,你就不去钓好了。”话也不能这么说,哪个小孩不爱玩呢?我偶尔也会留几只小虾,把他们放入鱼缸,看他们自由地玩耍,确实别有一番情趣。
我钓下往往是放长假时。五一长假实在是枯燥,昔日的同学一个个云远离了我,有的去旅游,有的去走亲访友。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时,便叫些人一起去钓龙虾。
这不,我今天叫了些朋友,拿着钓钩、竿、水桶,浩浩荡荡地来到水渠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穿上钓饵开始钓起来。
钓龙虾可是也要点技巧的!毛毛躁躁的人准失败。龙虾是很狡猾的家伙,往往先视探几下没经验的人就会急急起钩,虾早就逃之夭夭了!你中计后,虾就会跟你捣蛋,把你的钩拖到洞里或缠在断上使你钩脱线。这些麻烦常会让你不耐烦,干脆卷起裤筒,跳进湖里,沿石壁摸起来——这是沉不住气的钓虾人。
我呢?上当够了,从不急,慢慢钓,静静等大龙虾上钩。
瞧,钓龙虾多有趣啊!我爱钓龙虾!
我喜欢作文第3篇:
在沙漠里生长着一种奇特的植物,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就是我最钟爱的仙人掌。
论外表,仙人掌其实并不出众。墨绿色的身体上长着无数根刺,好像是它自卫的武器。刺的根部有一些白色的绒毛,看起来更加可爱一点儿。仙人掌的身体很像一个长着刺的手掌,所以它叫仙人掌。仙人掌不经常开花,可一旦开花,它的花可漂亮了!仙人掌的花形状像喇叭,花瓣很长也很多,而且洁白,还有绿色的斑点点缀在上面。花的雄蕊多得数不清,花丝又短又细;雌蕊却仅有一根,花柱又高又粗。论香味,它的花不像牡丹那样有醉人的芳香,也不像菊花那样有淡淡的清香,它的香味很淡很淡,几乎闻不到。
听奶奶说,仙人掌还是很好的中药材。如果有人身体某个部位长了疮,将仙人掌切下一片,加矾捣碎,然后敷在伤口上,伤口就会慢慢地好起来。
我喜欢仙人掌,不仅因为它有朴实的外表和奇妙的作用,还因为仙人掌拥有顽强的生命力。知道吗,只要把仙人掌切下一片,插在土里浇点水,它就可以成活!有一次,爷爷奶奶去敦煌过年,家里的花早已偃旗息鼓,只有仙人掌精神百倍。
我喜欢仙人掌,更喜欢仙人掌坚韧不拔的品格。
我喜欢作文第4篇: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长着细细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是我的第一任老师,一次我总是写不好作文,一提到写作文,我的头就大了,而老师还让我们写关于春天的作文,我不知如何下笔,就在我束手无策,想不出办法的时候,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个星期天,妈妈会带我到龙湖公园观察景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每当我写完作文妈妈总是第一个读者,读完后总是会夸我,但有时也会耐心的跟我一起把一些错误纠正过来。
妈妈也是最关心我的人,前几天,我在楼下玩滑板,正巧下了点毛毛细雨,我觉的没关系,就飞速滑着。突然,我拐弯的时候一打滑,一下子摔在了地上腿上的伤口流血不止,妈妈不知哪来的那么大力气,一下给我放到小区的椅子上,然后飞快的跑回家,望着妈妈离去的背影,我的眼镜湿润了,感觉伤口不在疼痛,心里也十分温暖。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第5篇:
名言是人类遗言文化长河中一棵璀璨的明珠,是人类思想文化的宝库。这些妙语给人力量,使人振奋。我最喜欢“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是冰心在给一个儿童杂志社题字时写的!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读书是一件好事,因为他能拓展你的视野和提高写作水平!一年级我踏入小学读书,那时除了上课,我就一心想着玩。有一次过生日,阿姨送我很多书,有:探险类、百科知识、科幻类、侦探类、校园小说。我从中拿了一本《鲁滨孙漫游记》,我翻开一看,是一些刺激的故事!鲁滨孙那曲折的经历,那勇敢坚强的精神把我深深吸引住了。从此,我就爱上了书。我最喜欢探险类的书了!通过看书我知道了植物与动物的生长秘密,知道太阳、黑洞的奥妙,月亮与夕阳的美……
有一次,老师举行一个活动——知识大比拼,有老师出题,我们抢答!主持人的问题一抛出,我就开始调动我脑中的存库,“开通丝绸之路的人是谁?”我马上举手了,老师请我写在黑板上。我走上台,拿起粉笔写哂纳感“张骞”二字。“答对了”“星星都是一个颜色的吗?”我马上喊了出来“不是!”……
比赛结束后,我以380分的高分稳坐冠军的宝座。同学朝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一窝蜂地涌了过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骄傲地答道:“正巧,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在那上面有许多问题,都有解答!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读书让我作文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一次老师除了“_____的故事”这个作文题目,大家都正在苦思冥想,我的笔尖已经在纸上沙沙地移动,因为我从课外书上中积累了许多素材,如今是展现的时候了!
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书,和它行影不离,也会选些好书来读!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相信冰心老人的话,你也将喜欢!
我喜欢作文第6篇:
很多人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喜庆;不少人喜欢绿色,因为绿色代表和平。然而我却偏爱蓝色——因为它象征着科学与未来。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远山,远山是蓝色的。见到远山我就遐想,除了山石和树木还会有什么呢?小鸟?浮云?山泉?瀑布?嗯!也许还有矿藏呢!什么金矿、银矿……最好是蓝宝石矿。
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大海,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所以地球是蓝色的。记得我六岁时和爸爸去过南戴河,刚到海边大海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的宽阔!我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也容入这宽阔的海洋!我和爸爸一起蹬上了捕渔船,心嘭嘭地跳的快极了。船开动了,海岸线渐渐离我们远去!看呀,船工捕上一大堆小鱼、小虾!咦?还有小墨斗鱼呢!嘿!煮熟以后还真好吃呢!大海有无限的资源供人类享用。我喜欢大海,因为大海是蓝色的,大海很神秘,它深不可测。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天空。
天空中的星星可真奇怪!一到夏天就蹦出那么多;可一到冬天它们又变的稀少了许多。月亮更奇怪了,它时圆时缺;圆时像玉盘,缺时像小船。那么神秘的太空需要我们去探索。蓝色带来如此多的奥秘,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作文第7篇: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
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
我喜欢作文第8篇:
“零零零,零零零……”上课铃响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老师抱着录音机走进了教室。她有一头黄黄的卷卷头发,不用说,她就是我们的音乐老师,她叫张云。在我们张云老师的课堂里,总是充满欢声笑语。
老师在黑板上画了一个五线谱,然后标上音符,我们要用最快最准确的答案抢答,答对了就在我们音乐书上画一颗星,答不对就要扣一颗星。音乐课当然要唱歌。张云老师的歌声非常甜美,我们一学就会。“好,同学们,我们来学第七课。请同学们听我唱一句,你们再跟着唱一句,听明白了吗?”老师用温和的口气对我们说。“听明白了——”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山路弯弯,山路弯弯,我和你共撑一把小花伞”“山路弯弯,山路弯弯,我和你共撑一把小花伞”……我们专心致志地唱着,不一会儿就学会了。
“同学们,我们现在来做一个游戏,好吗?”“好——”老师继续说:“游戏的规则是,我先对前一个人说一句话,或一句歌,然后前一个人再向后传,一只传到最后一个人的那里,让最后一个人说出来。哪一排说得最准确,哪一排就胜利了。”说完,老师就对每一个前排的同学说了一句话,传呀传,传呀传,最后传到了每一排的最后一个人那里。一个同学说:“太阳升,照天地……”还没等他说完,下课铃响了。张云老师拍拍讲桌说:“好了,这节课到此为止,下一节课继续做游戏,下课。”“起立!”“老师再见!”我们期待着下一节音乐课的到来。
瞧,一节多么快乐的音乐课,我喜欢这样的课,它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欢乐。它就是我最向往的一节课。
我喜欢作文第9篇:
我喜欢在飞扬的城市,将喧嚣与浮华化为一夜静静的沉思,在咖啡的香气中结束一天的劳累。
我喜欢躺在马路边的草坪,细数城市的繁华与沧凉。
我喜欢将高高束起的马尾放下,让头发尽情的飞舞在空中,调皮的发丝轻轻的划下一个弧线,勾勒出我轻快的歌声。
我喜欢宁静的乡村,将清新与安静化为一曲悠扬的笛曲,在蝶花的清香中开始一天的繁忙。
我喜欢走在泥泞的小路,任凭泥土弄脏裤角,拈一朵不知名的野花,细数它生命的痕迹。聆听牛群叮铛的响铃,摇成一曲乡村之歌,好像我无忧的童年。
我喜欢阳光的热情,将温柔与热烈化为一束暖暖的阳光,让温暖的感觉浸满心田。发热的手指在杯上留下淡淡的温润,微微的暖风唤醒沉静的心。
我喜欢将手伸在阳光下,阳光如水般流淌下来,瞬间透明的指甲闪耀着晶莹的光,苍白的肌肤露出俏皮的粉红。
我喜欢阴雨的缠绵,将惆怅与忧伤化为一帘雨水,冰凉的感觉淌入心房,凌乱的发丝沾满了雨水的清新。
我喜欢不打伞站在雨下,让雨沿着漆黑的发丝流到身体的每个地方,弯弯的睫毛挂着一颗水珠,重重的垂落下调皮的欢欣。
我就喜欢!
我喜欢作文第10篇:
到了家里,我把它放在一个玻璃缸里,放上一些雨花石和水草,再加了一点水,为它安了一个舒适的家。每当我走近它时,刚刚还文文静静的小螃蟹,现在却变得张牙舞爪的,向我挑战呢。可当我给它丢些面包屑时,它立刻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晚上,刚想休息的我,却听见鱼缸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又纳闷啦。于是,我拿着手电筒轻手轻脚地来到鱼缸前,一照,哈哈!这个瞌睡虫现在却像个勤劳的家庭主妇,正把小石子一粒一粒地叠起来,给自己造个容身之处。
慢慢地,这个身躯扁圆,长着八条腿,挥着两把大钳子,长着豆豆眼的家伙也跟我亲热起来。一见到我,就吐着泡泡,而不用大钳子欢迎我了。我也养成了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探望它的习惯。
我真喜欢这只小生灵,相信我一定能把它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