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更新时间:2024-11-26 22:44:12

我的故事

篇1:我的故事作文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经常阅读会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还会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八岁那年,我家的小狗欢欢一见熟人就摇头摆尾,这是为什么呢?我心中便产生疑惑,于是,我找到了“书”老师——《十万个为什么》。啊,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原来,狗也是有感情的,家狗与人处熟了,见到熟人就会兴奋,摇头摆尾就是它们表达高兴心情一种方式。瞧,生活中有不懂的问题,在书中就能找的期待的答案,可见多读书有好处。莎士比亚说“书是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得多读课外书。

也许有人会说课外书谁不会读?当然,只要识字就会读书,但怎样读好呢?我觉得首先是要带着新鲜的感觉去读第一遍。第一遍下来会有一些疑问,这时候再去读第二遍,对心中的一二做出来解答。第三遍就要拿出笔和纸,记书中的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做笔记能够锻炼我们的记忆力,也增强了我们的理解力。第四遍就仔细读,到读懂为止。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希望大家多读书,做一个知识丰富的人。

篇2:我的故事作文

俗话说“开卷有益”,我看这句话应该改一改了,改成“闭卷有益”。因为开卷并非肯定有益,如果你看了一个大作家的文章,并非自己就能写出一篇好作文;因为你看了一个大作家的文章,你就会想写得和他一样好,你就会硬生生的模仿,那样写出来的作文就会没味道,即使你模仿得再象,你也终究是一只失去自我的鹦鹉,只会学着别人叫几声,象这样的人有许多,我就是其中的一只鹦鹉。

说实话,我恨书,而且不是一般的,像仇人一样,可我又喜欢书,像恩人一样,这种感觉使我很痛苦。

书上一个小故事,让我认为猪八戒并不比孙悟空差,以前我非常想当孙悟空,想拥有七十二变,但是在《大圣王》这本书上,猪八戒先竟然打败了孙悟空,后来孙悟空创建了七十三变,变成巨大型,速度、力量、智慧都增加了三千倍,结果孙悟空又打败了猪八戒,但猪八戒很聪明把孙悟空引到了盘古殿,然后被如来压在五指山下。这让我想到猪八戒又聪明又历害,并不像我想的又笨又傻,武功又差,所以我便对猪疯狂了,这时边上有一同学说:“猪就是一笨蛋”。我一听顿时火冒三丈,把他揍得流鼻血,他捂着鼻子说:“你又不是一头猪,我说它,你打我干吗?而且出手这么重!”“我就是一个猪头,你管得着吗?”“行行行!明天有你好看。”还没到达明天,下午,同学们都不叫我的名字,而是叫我“猪头”,可我觉得很高兴。现在我觉得我好象一个神经病,别人骂我,我还高兴。之所以我喜欢书,是因为书让我想当猪,让我开朗了,而且现在还想当上猪头。

书啊书,你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篇3:我的故事作文

提起书,我的心里就会泛起一层涟漪,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因为,书,已经是我的老朋友了。你要问了:我是怎么交上这个朋友的呢?请听我娓娓道来……

从我牙牙学语的时候起,妈妈就每天捧着书给我讲故事。在洒满阳光的平台上,在绿草如茵的公园里,在混合着泥土与花香的田野旁,一个个好听的故事通过妈妈温柔的话语、深情的目光从书中传到了我幼小的心田里。伴随着一本本五彩缤纷的故事书,我一天天长高了。

上幼儿园了,真快乐啊!在幼儿园里,我学会了拼音字母,可以自己阅读注音童话了。每天,我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图书,从书中结识了一个又一个朋友:善良的美人鱼、机智的小猪、美丽的白雪公主、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他们常常钻进我的脑海,和我一起编织童年美好的梦。伴随着一本本充满幻想的童话书,我一天天长大了。

终于成为小学生了,真自豪啊!在学校,老师不仅教我认识了许多的字,还告诉我: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现在,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跟着聪明可爱的海蒂去过美丽的牧场,跟着为人真挚的千寻去过神秘的通道,跟着坚强勇敢的鲁宾逊去过荒凉的孤岛……书,仿佛是浩瀚无垠的海洋,当我尽情遨游在它的怀抱中时,觉得自己是那么得渺小。在现在和未来的每一个日子里,我都不会放弃读书这个爱好的,我和书将是永远的朋友!

人们都说:金钱是沉甸甸的,而我却认为书是沉甸甸的,真的,不信你称称!你也有我这样的体会吗?没有???那还不和我一起钻进书的海洋去!Let’s go!

篇4:我的故事作文

我有许多爱好,但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增长知识,可以陶冶我的心情。

当我在四岁时,就迷恋上了书。当时我看的是一小本一小本订装精致的连环画。妈妈也买了许多《幼儿画报》给我看。让我学会了“a、o、e …… ”

到了五、六岁时,我手上又捧起了重重的漫画书,虽然旁边的那些故事情节我看不懂,也不知道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何方神圣”。只是一知半解地“读”,但我仍然看得五滋六味。

上了小学,不只是认识“大、中、小……”这些字了,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查字典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广,越来越多了。漫画、连环画满足不了我的需求。童话、小说也渐渐融入了我的生活。不仅仅是我的书架里的书越来越多,我的脑袋瓜也日益充盈起来。我开心,我愉悦,因为我每天都可以在书的王国里漫游。

三年级了,我们不再是应接“看图说话”了,而是去迎接三百字的作文。平时积累下来的一些好词佳句都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虽然第一次写的不太好,可是写多了,会运用了,那作文也自然而然地好了。

到了如今五年级,虽然学习紧迫,和书见面的时间相对而言是少了,但是也削减不了我对书的感情。时而翻翻儿时看的书,回忆一下以前的童真。时而翻开“皮皮鲁”轻松一下紧张的心情,时而翻开作文书,积累一下好词佳句……

古人常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如果我的生活离开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5:我的故事作文

你看,这个靠墙的柜子就是我的书柜,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故事书、科普书、中外名著……其实我小时候并不是一个很爱读书的孩子,就是因为这样一件事,让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和兴趣,也让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因为下午有客人来做客,妈妈给我出了道“难题”:把沾满茶渍的茶杯清洗干净。我接到“军官”的命令后开始行动了。我用清水反复冲洗了好几遍,但是茶杯里仍然茶渍斑斑。这可怎么办呢?正在我着急的时候,我的眼睛掠过书柜,其中一本介绍生活妙招的书让我眼前一亮,我想:还是求助这个不会说话的“老师”吧!打开书,一篇题为《如何快速去除茶渍》的文章映入我的眼帘,我认真的阅读起来。

看懂以后,我立刻实验起来。首先我准备了牙膏、一块布还有一杯清水,我先把布沾湿,然后往茶杯里挤上一点牙膏,再用湿布用力一擦。呀!茶渍果然少了不少。我很开心,继续用力擦拭,终于,褐色的茶渍不见了。最后,我把杯子放在清水里洗干净。不一会儿,茶杯果然焕然一新。我特别高兴,心里想:这位不会说话的“老师”懂得还真多,看来我以后要多读点儿书才行。我一边想,一边用同样的方法清洗了另外几个杯子。

妈妈检查后夸我又聪明又能干,我开心极了,并告诉妈妈:“这可多亏了这位不会说话的‘老师’。”妈妈说“以前让你多读书,你非不读,现在知道读书的好处了吧!”我不好意思的笑了,并说:“我现在知道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

从此以后,书就变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书也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篇6:我的故事作文

我有一个朋友,他带我复往远古时代,了解三千年博大精深古文明的历史,吸取古文明的精髓;他带我横跨 太平洋,到我们邻居家做客。它就是——书。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没有知识的人,是一个不健康的人。在我四岁时,与书结缘;六岁开始阅读不带拼音的读物。“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一句话一直在鼓励着我。

一开始,只要有空余时间,我就找个合适的地方,选个读书的姿势,拿起一本童话如《皮皮鲁》津津有味有味地看起来。一看就是一、二个小时。书真像一个魔法师,让我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一本《皮皮鲁》,我一周可以看完。所以,过了几周爸爸就会带我去买另一本《皮皮鲁》和其他书。我一回家就捧起书,一头栽进知识的海洋。从此我交结了许多新的朋友,对这个世界我又有了新的认识,懂得新的道理。我的脑海里又记住许多新的词语。“吃饭了,吃饭了。”奶奶的呼喊声从我这只耳朵进,从另一只耳朵出。“吃饭了!唐芷馨!!”这一下我才从童话世界回到现实世界,依依不舍地与朋友告别,他们还欢迎我再来。爸爸告诉我:“一本书在你不同的年龄阶段读它,就会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收获。”所以我读了好多本皮皮鲁,读了好多遍,每读一篇就有不同的收获。因为书,我就架上了一副小眼镜,看起来像一个小知识分子!

爱读书吧,书是知识的源泉;爱读书吧,书是一味良药,可以治愚;爱读书吧,书可以扩大脑海里的知识;爱读忆吧,书可以改变你的个生,改变你的道路,你的命运!噢,对不起,我要读书去了!

篇7:我的故事作文

每个人对任何人、物、事都会有一个故事,也会在其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和经验,甚至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我却让一本普普通通的书,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

曾经的我是个小电视迷,也是一个调皮蛋,而书则是我的“敌人”。因为我认为书是淡而无味的,只有电视剧是五彩缤纷的,无拘无束才是人生的目标。可爸爸妈妈却硬逼着我一天到晚的看那种无聊透的课外书。所以我每次看书都是心不在焉。

在一个忙碌的周末,爸爸妈妈不在家,这正如我所愿。

我找来几个小伙伴,一起来到一个茅草房底下,那是一个幽静的地方。当然,选择这个地方我们就可以无拘无束了。我们先是捉迷藏,可都怪我太贪吃了,居然想到了我最喜欢的烤地瓜。于是,我和小伙伴商量在这里烤地瓜。也许是因为我们玩得太起劲了,肚子都有点饿了,没有一个人反对,而且都拍手叫好。

一切材料都准备好了,只差“主人公”——地瓜。我们在田里偷了几个地瓜,然后这场祸事就开幕了。

起初,倒还顺利。可是,忽然刮来一阵风,火苗子一下子飞到了茅草上,茅草一下子着了起来。

我们吓得措手不及,有好几个小伙伴吓得都哭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火苗子也渐渐长大了。我们想到了用水灭火,可我们身边没有河,怎么办呢?这时,我才想起我曾看过的一本书,书上说,如果失火,需及时用水或沙子扑灭。

沙子!刚好旁边有一堆沙子,我建议大家用沙子试试。我们动用了自己的外套,用沙子去灭火。幸好,火势不大,几桶水就搞定了。

从此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捧着书本的女孩。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有我最调皮、最机灵的一面,也有我和我的“敌人”握手言和的一面。

篇8:我的故事作文

我与书的故事_写书是我的朋友作文1000字

书,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在我高兴时它陪着我开心;在我难过伤心时它同样陪着我。在幼儿时的我,喜欢看识字画的书;到了儿童时段的我就喜欢看图书和连环书。一转眼之间我又到了花季,花季的我已经摆脱现在认为幼稚可笑的书,只喜欢读世界名著和励志类的书。心里总想着要变成某个主人公等等。

书已经跟随着我不知不觉地走过了12个岁月了(因为从两岁开始看书)。我与书之间还有很多故事呢,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一个星期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星期六了,因为这一天,妈妈会带我去书店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当然这个星期六也不例外,妈妈把我带到了书店,我选了好久才选中了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回到家后,我连忙做作业,做完作业后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妈妈喊我去吃饭,可是我一心想着那本书,哪儿有心思吃饭呀。我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便跑到书房去看那本书了。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它让我更多的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鲁滨逊敢于冒险,勇敢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了下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9点多了,妈妈让我去睡觉,可是书都没看完我怎么睡得着呢?比如说:鲁滨逊是怎么活下来的,他在岛上吃什么,干什么呢?这些都是我没有看到的。

篇9:我的故事作文

在上周,老师布置了个看课外书的作业。

周六晚上,我才打算完成这项作业,因为周五回家我就去我姐姐家了。我在偏僻的乡下由于没有《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再说,乡下也很少有书店。虽然明天可以回金华买书补,但毕竟时间有限。

于是,我想到了电子书,说干就干。我向我阿姨说明了我的用意,她才点点头,答应了。可一向上网聊天的姐姐就不肯了,她还不时和我顶嘴,但等我把阿姨叫来时,她也只能束手就擒。

我坐上了“宝座”后,就上网输入了关键字,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一会便找到了全文,看了起来。

时间过得飞快,辗转间到了午夜。我在阿姨的唠叨声中看书,一点睡意也没有。这真是“浙江省内金华市,夜半书声徘徊中”。

午夜,我迷迷糊糊的睡去了。。。

第二天清晨,姐姐叫醒了我,问我要不要先玩玩穿越火线。对于我最喜欢的网络游戏,我还是先抛在了一边。毕竟作业做好也有得玩。我醒来后,刷好牙,洗好脸。边吃早饭边看电子书,直到我实在不想看了。

中饭过后,爸爸来接我了,回到家后继续。这件事至让我意犹未尽。

看电子书既可以省钱,又方便。我以后一定要看电子书。

我爱看电子书。

篇10:我的故事作文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位益友”。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

别看我现在非常喜欢读书,但小时候的我是最讨厌看书的孩子,记得有一次过生日,妈妈说要送我礼物,我高兴极了,心想:礼物会是什么呢?一个大的蛋糕,一套精美的玩具,一个漂亮的洋娃娃,······。没想到竟是一本厚厚的《十万个为什么》。从那以后妈妈每天都让我看,让我知道这些为什么怎么解答。这本书读完了,妈妈又要和我测试一下,看看谁答对的问题多。我本不想测试,可她说,我答对的多,就送我一个洋娃娃。最后妈妈输了,我高兴极了——我得到一个漂亮的娃娃。

还有一次,妈妈又买了一本书,是《狼王梦》,我觉得没意思就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读。到了测试的时候我竟然输了。可这次的输让我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慢慢的我竟然喜欢读书了。

我觉得书像一位神奇的老师,它把我带进知识的大门,每次都陪着我去克服种种困难,让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让我得到了无穷的知识,让我插上梦的翅膀,飞向我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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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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