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更新时间:2024-11-26 21:39:56 写人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篇1】:

我叫田含,今年10岁了,是实验小学三年三班的学生。

我中等个子,胖乎乎的脸蛋,浓黑的眉毛下长着一对机灵的小眼睛,两边长着一对元宝似的耳朵,还有一张从不挑食的小嘴巴。我的头上最有特点的地方是额头上有一个发旋,从小妈妈就给我留了一小撮头发,看起来像个逗号,这可是我的“标志”啊! 我很活泼、开朗,特别喜欢运动。恨不得每天都上两节体育课。我跑得很快,每次跑赛都能跑在前面。我还喜欢打羽毛球,和小伙伴跑来跑去,打得满头大汗,可我一点也不觉得累。因为爱运动,我长得很壮实,从小到大很少生病,都没打过针,所以我喜欢运动,我要和运动做一辈子的朋友。 别看我活泼好动,但是我也非常喜欢看书,尤其是探险类的,在我的书架上摆了许多书,什么《鲁宾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昆虫记》、《福尔摩斯探案集》、《海底两万里》……我都看过。

通过看书我学到了不少奇妙的知识,还懂得了许多深奥的道理,真是收获多多呀! 我也有不少缺点,爱马虎、粗心大意,以后我要逐渐改正缺点,少犯错误。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好动,聪明伶俐,有点马虎的小男孩,大家喜欢我吗?

这就是我作文【篇2】:

我有一个圆圆的头,脸上两道又粗又浓的眉毛,好像是画家先轻笔细描,再浓墨涂抹画成的,这画家画得真是栩栩如生呀!就因为这样,班上大部分女同学都觉得我十分像动画片的“蜡笔小新”。因此,我就有了“蜡笔小新”的称号。我还算是一个矮个子,再加上圆头浓眉,就凑成了一个可爱、幽默和开朗的我。

我已经九岁了,非常爱逗别人笑,我自己也很爱笑。

有一次,我到邻居家和小弟弟玩电脑,我们俩在玩打怪兽的游戏。我们俩玩着玩着,我忽然在想:“我们俩在这儿玩,这儿这么宁静,真没意思!”于是,我决定在这儿增添点儿气氛。

接着,笑嘻嘻地问:“你觉得这里是不是有点冷清呀?”

“对啊”

“不如我现在来增加点儿气氛吧!”

“怎么增加啊?”

“就是这样啊!”我说完后,趁怪兽被我们俩打得半死,我马当起配音演员,说:“怪兽,最后一招儿,送你一个飞毛腿!”我一按键,就踢到它的屁股,就把它给踢死了。我这一招儿,逗得小弟弟哈哈大笑,我见他笑得这么开心,我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不但喜欢逗别人笑,而且还很喜欢做体育运动呢!比如说:跳绳啊、打羽毛球和跑步啊······等,我都能做得有板有眼。

这就是我,愿意跟我交朋友吗?

这就是我作文【篇3】:

“啦啦啦啦啦”,你一听这声音,准又是他在哼歌了,他有三大乐趣:练字、哼歌、踢足球。这不,他又在发“哼歌疯”了,我们快出去瞧瞧他吧。

他个子不高,两只黑眉下有一双小眼睛,还有两只被别人称有福气的大耳朵。他很胖,在班里也算得上小重量级人物了,因此他还被他的同桌称为小企鹅呢!

他的字在班是数一数二的小霸王,但是他却有点经不起夸。有一次书法比赛,他得了三等奖,然后就回家向亲戚们炫耀,后来被他的老母亲狠“K”一顿。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炫耀过,而是改为专心致志的练字了,并且他还帮助他的“同桌”提高了写字水平呢!

他还喜欢哼歌。他小时候最讨厌听歌了,一听唱歌他就烦,可现在不知是怎么的,他稀里糊涂的就喜欢上了哼歌,不过哼歌也没少给他“找”了麻烦。有一次上数学课,他在写题时,又情不自禁的哼起来,结果被班长的耳朵和眼睛两名“特警”当场“抓捕”,致使他的一面小红旗又要从领地消失了。他一下课就找人K歌,但每次都是欢欢喜喜出座位,垂头丧气回座位。

他还特别喜欢踢足球,他的球技虽然有些差,但他的守门绝技却是一套一套,他的守门水平超高,经过多少次的守门经验,他编出了一套守门大法,一般人可不外传噢!他还几次被小区里的伙伴们称为最佳守门员呢!有一年暑天,他每天下午都要和小伙伴们踢一个小时球,就连做梦都是在踢球呢。他是谁呢?他就是——活泼可爱,人见人爱的我!小党子。

这就是我作文【篇4】:

如果你不认识我,我可以给你一个找到我的方式。

当你来到汽车区第二实验学校A4楼,找到四年四班。你会看到一个坐得笔直,戴着一副小眼镜,眉宇间散发出一种正气的小男生,他聚精会神的听着老师讲课,非常的引人注目,你一定会以为是我吧。但是,对不起,他后面的那个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正在东张西望的人才是我。

你还可以到操场上,踢足球的人群里来找我。那个刚刚传球进门的同学,干得太漂亮了,赢得了大家一阵热烈的掌声。但是,他也不是我!如果你仔细观瞧,场外那个哭丧着脸,想着球滚到自己脚下的小男孩,才就是我。不是因为自己体力差,而传球不好的典型失败人员,被我的同学给推出了场外做拉拉队。此时,我正在做美梦,希望有朝一日能一鸣惊人呢。

虽然我长得并不够帅气,我的的球技也很糟糕,但是我的成绩很棒。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数学题:12名同学去拿360本书,每人每次只能拿一本,要几次才可以拿完?同学们正在瞑思苦想,突然,有个人举起了手,没错,那就是我。我将答案说了出来,老师连连夸我思维敏捷呢。

看,这就是我,怎么样,我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聪明小男孩呢。

这就是我作文【篇5】:

我叫孙静雯,今年13岁。我来自人杰地灵的安徽淮南,众所周知,安徽是一个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的大省,或许正因为如此造就了热爱历史与写作的我。随着隧道的开通,我的家乡淮南市市成为了重要的交通城市,起着承南接北的作用,作为一名怀念人,我也希望像家乡一样,成为一名传媒人士,加强南北文化交流与沟通,让更多的人了解陕西,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

我生活在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也许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性格热情、大方、爱交朋友,因此我也练就了较好的社交能力。我爱看小说,作为女生,可能很多人喜欢悬凝、推理,而我却喜欢青春言情类,我喜欢贴近生活,贴近我们的故事,关于成长、关于梦想、关于情感,在我看来,这些才够真实。科幻类我认为太过虚假,不过,这不会妨碍我天马行空的思想。当然,我更爱看历史战争片。尤其是电视剧《亮剑》。李云龙的霸气,赵政委的儒雅,这正是我极力学习的。再比如电影《风声》。最后顾晓梦的那段独白“只因民族已到存亡之际,我辈只能奋不顾身挽救于万一。”这给与我的不仅仅是心灵的震撼,我更在这种光影世界里找到了自己喜爱的专业。

我爱青春,也爱历史,我很坚强,也很脆弱,或许这样很矛盾,但哲学上不是说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我也渴望我这个矛盾体能找到自己的发展舞台。

这就是我作文【篇6】:

她,个不高,爱笑,不长的马尾束在脑后,每天都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性格开朗、外向又乐观,我很了解她。她喜欢笑,喜欢闹,喜欢到处蹦蹦跳跳,哪里都会有她活跃的身影。

她口才真的很好,那技术,可真不是一般人能练出来的。而练过跆拳道的她,甚至打架技术也一流,同学都不敢惹她,一旦惹上了。吵也吵不过,打更打不过,那可就麻烦大了!可是她到现在,还没真正打过人呢!

她也奇怪,别人喜欢香浓的奶茶,可口的可乐,酸酸甜甜的橙汁。而她,却喜欢绿茶。喜欢绿茶的淡雅,绿茶的清香,喜欢绿茶的甜中带苦。他觉得,喝绿茶真的是一种享受。

他也善变,变得还很离谱。在家长老师眼里,她很乖,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乖乖女;而在同学面前,她又变得酷酷的,几乎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潇洒。

她很能干,却很笨。每次让她完成一件任务的时候,看起来好像挺精干,但仔细去斟酌,漏洞百出,她只是不仔细,做事毛毛糙糙的,跟他说了多少遍,要学会精益求精,可她怎么也做不到、

她也很倒霉,那些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倒霉事,都会拐着弯地降临到她头上。其实也怪她自己,大大咧咧、笨手笨脚的。

她乐于助人,并不是出于良心而是她的人际关系太好了,每次路见不平,就顺便拔刀相助。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地也就演变成了乐于助人。

好了,她的介绍写完了。兴高采烈地拿去给爸爸看。爸爸看了,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傻孩子,她像你。”

哦?像我?那就是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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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老师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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