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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02 12:14:10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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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喜欢作文

纵观中国历史人文化长廊,涌现出了许多名垂青史的历史伟人,其中也不乏有诸多女性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例如:刘邦之妻吕雉,王昭君,文成公主,武则天等女性。她们都为历史发展描绘出了自己那笔最美的色彩。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莫过于是武则天了。我小的时候看《至尊红颜》便对武则天产生了一种好感,学了历史后对武则天更是钦佩有加。武则天是中国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敢登上皇位正统女皇帝(唐玄宗时还有一位女皇帝,但不是正统。)

这一点是其她女子所无法相比的,就像吕雉,慈禧太后这类人,虽然也一样把持了一辈子的朝政,但在她们面前始终都有一位傀儡皇帝,她们自己不敢登上皇位,因为她们怕自己死后遭人非议,会落得个谋朝篡位的骂名,可武则天她就是个特例,她废掉了傀儡皇帝,铲除了异已,登上皇位,从此君临天下。死后留下了无字碑,是非功过任人评说,于是时间的流转,人们逐渐地接受了这位女皇帝,并且肯定了她的功绩。

武则天虽有如此辉煌成就,但她的一生却是坎坷的:幼年丧父,14岁入宫做了才人,唐太宗死后按当时朝廷制度入感业寺入尼,26岁时被高宗重新接入皇宫,并开始好的“登基之梦”,高宗过世后,武则天继位,任用狄仁杰,娄师德等著名贤臣,改革科举制度,举行殿试,开创开举,自举,试官等多种制度,让大批出身寒门的子弟有了一展才华的机会;在募兵方面亦有所创新,《资治通鉴》中曾有一段话是评价武则天的,政由已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竟为之用。

这短短18个字体现出了武则天的爱才。我之所以钦佩武则天还有另外一点,在当时的封建王朝中是一个男权社会,女子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但武则天却敢打破常理,一跃成为凌驾于众人之上的女皇帝,这种精神在我看来是十分可贵的,在当时那种男尊女卑的情况下武则天这种行为是绝对禁止的,谁若敢这么做,谁便是公然与天下为敌,但武则天她做到了,而且做得十分的漂亮,她为历史留下了一笔不可估量的无价财富,她以实际行动告诉了天下人:女子一样不比男子差,正所谓“巾帼不让须眉”正是如此。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尔等女性更应向武则天看齐,要明白女子不是只能在家烧水做饭的,在我们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当然更要争一口气。

我喜欢武则天,但我更加敬佩武则天的那种可贵精神。她将永远活在我的心间。

(二):我喜欢作文

《大林和小林》是张天翼写的一个童话故事。每当我想起这本书,脑海中就呈现出了两个命运截然不同的孩子。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农的妻子,生了两个孩子,他们就是大林和小林。十年后,老农和他的妻子去世了,于是大林和小林离开了家。不幸的是,他们遇见一只巨大无比的怪物,怪物要吃掉他们,他们俩就往相反的方向跑。大林认了世界第一大富翁叭哈为爸爸,过起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从此以后大林改名叫唧唧,他有200个听差伺候。无论是什么事,唧唧都不用动手了,这也包括吃饭。过了几个月,唧唧就变得很胖。运动会那天,唧唧和乌龟、蜗牛进行五米赛跑。5小时30分钟后,结果出来了:乌龟第一,蜗牛第二,唧唧第三。可想而知,唧唧现在变得多么胖啊!叭哈死后,唧唧遇险了。他乘坐的列车沉入了大海,和听差们分开了。唧唧在海里一点儿也不怕,他认为,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他被一群蜜蜂送到了富翁岛,那里的金币、珠宝像沙子一样多。

唧唧因为缺乏生存的能力,得不到食物而饿死了。小林最初很不幸,被拍卖到咕噜公司的老板手里,咕噜公司是生产金刚钻的,老板叫四四格。小林在那儿受尽折磨,每天都要挨打,即使是表现得很好的时候,也不例外,而且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小林找了个机会,打死了四四格,却又冒出第二四四格。小林打死了第二四四格,又冒出第三四四格,他赶紧逃脱了。后来,小林在机车上做工。

因为他之前打死了两个四四格,又因为唧唧在他工作的机车上遇险,于是小林和他的工友们受到富人陷害,被关进大牢。最后,小林和许多受迫害的人联合起来,和富人们斗争,大家终于被释放了。这本书十分有趣,他采用童话的形式告诉我们:我们要用劳动创造财富。反之,如果一个人一直不劳动,就会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使人生失去意义。

我们不能当温室里的花,要做能抵挡得住狂风暴雨冲击的一棵棵苍松。所以,若是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去学习小林吧!千万别像唧唧那样哦!

(三):我喜欢作文

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曹操了

但一说起曹操,多数人会不假思索地开口:“奸臣。”如果你追问:“为什么?”多数人定会回答:“戏里就是这么唱的‘白脸的曹操……’”是啊,白脸的不就是奸臣嘛。但谁又去认真地考虑过当时的历史背景与人性的复杂?在那个生命极易丧失的年代中,在那个政治斗争、军事斗争、阴谋阳谋应接不暇的年代中,战争时刻进行着。乱世的战争不分对于错,只要能胜利,就是王者!手段——谁没有使过?就算一贯被罗贯中所褒的刘备也使了不少。那为何刘备的手段称之为“谋略”,而曹操的手段就是“诡计”?正如鲁迅说的“现在我们再看历史,在历史上的记载和论断有时也是靠不住的。通常,某朝的年代长一点,其中必定好人多;某朝的年代短一点,其中差不多没有好人。为什么?因为年代长了,做史的是本朝人,当然恭维本朝的人物,年代短了,做史的是别朝人,便很自然地贬斥其异朝的人物。”而曹操的史上年代做史的当然不会是他那一党的人,自然也逃不掉后人对他的偏见。鲁迅先生说了。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这一点我是非常赞同的!有人说少年时的曹操“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而当桥玄见到曹操时,却作出了异于他人的颇高评价:“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末了还加一句:“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这给了曹操极大的肯定。而曹操也没让桥玄失望。在官渡之战时,曹率精兵奔袭乌巢。劫寨战斗激烈之时,袁绍援兵来到,形势突变,胜败只在一念之间。曹操的部下开始慌乱,急言操分兵抵挡。不料曹操勃然大怒,厉言喝道:"贼在背后,乃白!"由于主帅意志坚定,身先士卒。不前则亡的信念立即昭示部众,全军死心拼战,以一当十,终将乌巢攻破,杀死了主将酒鬼淳于琼。在征乌桓迷走沙漠生死攸关之时,曹操想出望梅止渴的妙计,战胜自了我,是战士们脱离了险境。赤壁之战,曹军惨败,曹操逃亡中仍不失帅风范,笑指江山,畅言地利。

濮阳之战吕布以戟击操盔而厉问之:"曹操何在?"曹操以袖掩面而答:"前面骑黄马者是也。"再后来被马超紧追中弃袍割髯的举止皆是常人难为的。大重之举果绝,险危之行无惧,风云诡谲,笑谈其间,唯大英雄者可称之。曹公曹孟德者,诚如是!我给曹操的评价就是。聪明透顶。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大家风范。英雄气派。幽默。洒脱

(四):我喜欢作文

范仲淹从小读书就十分刻苦,朱家是长山的富户,但他为了励志,常去附近长白山上的醴泉寺寄宿读书,晨夕之间.便就读讽诵,给僧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时,他的生活极其艰苦,每天只煮一碗稠粥,凉了以后划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拌几根腌菜,调拌于醋汁,吃完继续读书。后世便有了断粥划齑的美誉,但他对这种清苦生活却毫不介意,而用全部精力在书中寻找着自己的乐趣。这样过了快三年,长山乡的书籍已渐渐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一个偶然的事件,暴露了范仲淹家世的密秘。

他发现自己原是苏州范家之子,这些年来,一直靠继父的关照度日。这件事使范仲淹深受刺激和震惊,愧愤交集之下,他决心脱离朱家,自树门户,待将来卓然立业,再接母归养。于是他匆匆收拾了几样简单的衣物,佩上琴剑,不顾朱家和母亲的阻拦,流着眼泪,毅然辞别母亲,离开长山,徒步求学去了。他一生爱国,为民治堰,热心执教,为人气度豁达。生平几起几落,但是百折不挠。

庆历年间,仁宗连日催促范仲淹等人,拿出措施,改变局面。他便认真总结从政28年来酝酿已久的改革思想,改革图强。他在《岳阳楼岳阳楼记记》中写到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仅为千古佳句,也是本人内心的写照。范仲淹他一生勤奋好学,即使最坏的环境也能写出脍炙人口的文章。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带我去天平山,那是某年的红枫节满树的叶子都是红的。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了一个看似“石门”却又不是,上面写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一旁的爸爸说道:“这是古人范仲淹写的。”

我疑惑的盯着爸爸问:“这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就是把名族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分愁,为天底下的人名幸福出汗流血。”所以从那时起我就过范仲淹爷爷产生了深深的仰慕之意,我仰慕他的精神,他为人民付出而不要回报的精神。他的这种精神教会了我做人不能自私,做事不能想着回报。范仲淹爷爷是我中心的崇拜的对象,因为有他的名言,才有我们今天的成就,他的名言深深的激励的我们。范仲淹大义凌然的精神一直在我心中,我会用他的精神诠释我的生命。

(五):我喜欢作文

“臭美娘来咯!”听到五婆的一声喊叫,我就知道子玲又来了,果然过了不到十秒钟,一个身穿绿裙子,手拿玩具袋的小女孩——子玲,就站在我面前。

我有好几个表妹,其中我喜欢子玲了,她今年3岁,才上幼儿园,却已经懂不少知识了。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的好学。有一次我回外婆家玩,傍晚时分,我和妈妈便去彦表姐家洗澡。经过子玲家门前时,突然一个矮小的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来到我面前。定睛一看,哦,原来是子玲呀!我用手指着她,张大嘴刚准备说话,却被她抢先了,她用脆脆的声音问我:“阿仪姐姐,这个词究竟怎么读呀?我妈妈说是‘湿瓜’,奶奶说是‘丝瓜’,老师说是‘西瓜’。”说着,她那又胖又短的小手指指向一本书上的“西瓜”二字。“当然是读‘西瓜’啦!老师的读音很少会有错的嘛,你自己也可以查字典呀!”我回答道。可她似乎还没接触过字典这东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想了想,又不甘心地问我字典是什么东东。我情不自禁地对她说:“你真是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字典呀,是一种可以找到字的正确读音的书,下次我带本给你看看吧!”“太好了!”这时,心满意足的她,才高高兴兴地蹦回屋子里。

我喜欢她,还因为她的可爱。那次,我坐在外婆家门前帮外婆做手工。“臭美娘来咯!”听到五婆的一声喊叫,我就知道子玲又来了,果然过了不到十秒钟,一个身穿绿裙子,手拿玩具袋的小女孩——子玲,就站在我面前。她还摆出一副模特的POSE来问我:“我美吗?”说完,她还睁大了眼睛,眨了眨。我强忍着笑,并装出认真的样子对她说:“美!简直就像仙女下凡一样。”顿时,刀子的脸上乐开了一朵花。“那我跳个新学的舞给你看,啦啦啦......”她一边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歌,一边跳开了,一条朝天麻花辫子一翘一翘的,惹得地场的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却跳得更欢了......

好学得来又不是“书呆子”,可爱得来又不是“小捣蛋”,这样的表妹,我能不喜欢吗?

(六):我喜欢作文

对于一棵小草来说,雨水滋润它,雨水就是它生存的希望。可有一天,雨水不见了,小草失去了为它送来生命的琼浆,托起她柔弱生命的希望。小草没有放弃,努力地寻找着,小草就是自己的希望。

我愿是一树灿烂的花,盛放在你必经的路旁;我愿是一尾深海潜水的鱼,遨游在你心灵的海洋;我愿是一颗夜空幽蓝的星,闪烁在你熟睡的枕旁,爱你到永远!自己做希望,依靠自己的力量生存。这就是鲁宾逊先生的那种精神。他曾孤身一人流落荒岛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里,他忍受着孤寂,忍受着绝望。这荒岛上有各种各样的猛兽;也有凶残野蛮的野人;还有奇形怪状的花草树木。荒岛提供不了他依赖的文明生活。那里没有天使温柔的翅膀抚摸他,他如同掉入了深无止境的魔窟,无依无靠,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他就好似那刚刚破壳而出,失去父母关怀的小乌龟,只能一味的爬向大海,没有任何招架之力,只能被捕食者们吞食。但是,他却没有自怨自艾,当命运的希望不在他的命运之中了,他,选择了自己做自己的希望。他开荒种地;他烧制陶器;他伐木盖房;他捕羊畜养;他与在船上生存下来的小动物相依为命。自己做自己的希望,他把荒岛变成了天堂。

就像小草小花一样,阳光。雨水是它们的希望。对我们而言,爸妈就是我们的希望,周围的人们都是希望。他们用自己的爱,为我们输送生命的琼浆。但是,我们不可能永远活在亲人的关照下,终有一天,亲人的力量会再也无力支撑我们越来越多的需求。此时,希望累了,就让我们学习小草,自己做自己的希望。每当我捧起这篇小说,鲁宾逊的故事激励着我,告诉我。

教导我受之于人的幸福和美好,随时都有可能跑掉,而自己做自己的希望,这份希望才能持续到永远,才能让我们真正拥有美好的生活。自己做希望,也许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风吹雨打的抨击,也许会经历磨练的痛苦。但是你会得到一份可终生依靠的安稳,这份安稳是任何人都无法夺走的。

(七):我喜欢作文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一曲荡气回肠的《临江仙》犹如一波惊涛骇浪,翻卷起历史的洪流,拍激出一朵朵跳动的浪花,而她们就是这浪花群中最耀眼、最绚烂的那几朵,肆意折射太阳的光芒,即使终会归于大海也永不会消逝。巾帼•红颜历史上,商王武丁曾有三位王后。她,就是其中一位,作为王后的她也许并不最为出名,可作为一名军事家的她却给历史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她,就是历史上第一位女军事统帅,也是第一位使用伏击战术的军事家——妇好。她也曾凭栏远望、红袖盈香;她也曾轻描蛾眉、对镜梳妆。她也是女儿之身,也有红颜之美。可,在国家存亡的一刻,为了人民、为了大义,本应深居后宫安享富贵的她决然卸下红装跨上战马。

任凭那冰冷的战甲藏起她的娇美,驰骋沙场,挥剑折戟,敌人的鲜血溅上凝脂般的肌肤,眼神中透出的却是难以言喻的坚定和不屈。那一刻的她是那么美,美得是那么特别。念•无字碑她的一生走得夺目辉煌,却也同样布满荆棘。她深居大明宫中,身处百花丛中,她也曾因锋芒过露而被冷落、被忘却,可不甘沉沦的她决定素颜谒见新晋才人——徐惠,徐才人的一句“以色事君者短,以才事君者长”让她醍醐灌顶,继而奋发学习,力取才与色兼事之。就是这样一份谦卑与隐忍让她的一生开始峰回路转。不久她便重获太宗青睐,也因此遇见了她一生的契机——李治,并与其相训相知,也终由一名昭仪成为那绝唱千古、名震天下的则天女皇。

犹记那首《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是,她同样满怀女儿柔情,也有绯恻情思,但她内心更坚定的是信念。当然,上天怎会辜负如此心高气傲的女子,她,武媚娘,最终龙袍加身,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位统治权力中枢近半世纪的女性,那份逼人的英气,那种摄人的气场,怎么能不令人深深迷恋?谁言女子不如男,她们都用尽一生来在历史上镌刻下属于女人的尊严。她们抛下脂粉红装,只为谱一曲天下绝唱,翻滚起历史的巨浪。她们是红颜,更是英雄,她们让历史多了一份女性的柔媚,也让历史记下了巾帼胜须眉的不朽赞歌。

(八):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节课要算是体育课了。

今天上午第三节是体育课,大课间升完旗,我们班的同学都不约而同地冲往后操场,嘴里还高喊着:“耶!太好了!”我也不例外,和好朋友一起“飞”往后操场。

看到这儿,你一定会奇怪:你们班疯了吗?去后操场干什么呀?嘿!我们可不是去玩,而是去上体育课的。

离上课还有一会儿时间,我们就抓紧时间玩会儿游戏。但是,刚开始玩,讨厌的上课铃就响了起来。这就意味着,要开始上体育课了。可是,有了上学期的经验,我们全班同学没有一个去站队的,因为上学期几乎每节体育课老师都来得很晚,我们看见没有一个人站队,于是,我们就继续玩着有趣的游戏。

玩着玩着,我听见了“咚咚咚”的脚步声。咦?谁呀?那么吵!正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又听见有人扯着嗓子大声喊:“啊!体育老师来了!快跑呀!站队了!”什么?体育老师来了?我隐隐约约地听见了喊叫声,愣了0。001秒钟,就赶快扫视了一下后操场,呀!老师正威严地站在后操场的中间。我一个箭步冲出去,飞快地向体育老师跑去,一边跑一边喊:“体育老师来了!冲呀!”好朋友们也反应过来,也赶紧追了过来。

我很快跑到了队伍中,站好,等着人到齐后,看老师怎么安排这节课。等同学们都站好队后,老师先让我们跑了一圈,走了一圈,然后让我们做了一下热身运动操,接着带我们开始练习做完广播操后怎么排好整齐的队伍踏步回教室。

体育老师先给我们讲了一大堆要求,又带着我们练。只听老师用洪亮的声音喊着:“起步——走。”同学们就开始整整齐齐地来回踏步走。前几次还行,可到了后几次男生们就沉不住气,开始捣蛋了,有的人学大螃蟹横着走路,有的人学鸭子一摇一晃的,有的人瞪着眼睛,吐着舌头,要吓唬别人,还有的人学斗鸡眼。看着他们那一个个滑稽的样子,我忍不住偷偷地笑了起来。

我们女生练得很好,老师就让我们先去玩,男生继续站在那里练。“耶!太好了!”我们女生赶快三个一堆,五个一群地又开始玩游戏了。可是跟刚才上课的时候一样,还没玩几分钟,讨厌的下课铃声又响了,这也太巧合了吧!我不由得从心里“赞叹”道。恨得XXX非常生气地说:“老师真讨厌,我们又不是1岁小婴儿了,还让我们练走路。”我们听了都捧腹大笑。

直到现在,我想起这节有趣的体育课,我还是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们的体育课是不是很有趣呢。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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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师节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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