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第1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书是启迪智慧的钥匙;书是哺育心灵的母乳。
可是,我以前对书非常不感兴趣,有时候一两年都没看过一本课外书,只知道玩。所以妈妈总是对我说:“天天就知道玩!要是学习有这么积极的话,你的成绩肯定在班里名列前茅了!”我心想:啊!好烦呐,天天看书,书有什么好看的,无聊!
但是,妈妈毕竟是我的长辈,我也不敢冒犯她,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书房,从书柜里随手抽出一本书来。这本书叫《出卖笑的孩子》我因为不想看书而紧紧地皱着眉头,狠狠地把书翻到第一章,刚开始看时我有些不耐烦,看书也是漫不经心地,但是过了几十分钟我便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紧皱着的眉头也舒展开了。我在房间看书足足有了两个小时,妈妈似乎感觉我在房间静的出奇,她悄悄地把门打开。当时我还不知道妈妈在我身后,我看完了书就直接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发现妈妈站在我身后,被吓了一跳。
妈妈似笑非笑地对我说:”怎么了?“摇摇头,心中不由得感叹到:我竟然能看这么久的书!
因此,我对阅读有了很大的兴趣,无论是悬疑推理、社会科学还是历史文化我都喜欢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的故事作文【第2篇】
我和书的故事600字
从幼年时起,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记得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表姐手里有一本图书,图书你的字体、画面,五彩缤纷,我眼慕不已,心里就盘算着:不如让妈妈给我买一本《安徒生童话》。一到家,我便央求妈妈,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妈妈便把一本书送到我手中,我高兴的不得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美丽的童话故事中。《丑小鸭》中,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有追求,每个人都会实现心中的梦想。《皇帝的新装》告诉我不能随便相信人,做事要实事求是。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那本书早已不在了。但我的读书热并没有减弱,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一本文学名着,从中我认识啦很多伟大的作家。威廉莎士比亚是英国16世纪半到17世纪初的着名作家、诗人、戏剧家。他的小说《哈姆雷特》写的是一个丹麦王子为父亲复仇,复仇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仇。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似乎我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同欢乐,同悲伤。书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的故事作文【第3篇】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我曾经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着名学校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希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曾经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并不是现在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现在我知道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通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变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变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
我的故事作文【第4篇】
我有许多和书的小故事,非常有趣,非常真实……
我爱看书,每当有什么好看的书,我都会争取把它买回来。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绍兴玩,我一直嚷着要去新华书店,姐姐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一到新华书店,我就挣脱姐姐的手,直奔我最喜欢的那一类书——拼音读物类。哇!这么多好看的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不觉得,天空的颜色渐渐暗了下来。姐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我。她一把拉起我就走。可我却不肯走,非要她答应给我买一本注拼音的课外书。可姐姐却不答应,我一生气大哭起来,但我只打雷不下雨。姐姐怕我把事情闹大,于是就答应了。我也答应姐姐马上回家。
我也很爱惜书。每当同学向我借书时,我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嘱咐她,不要把纸角给折掉,不要在吃饭时看,不然会把书弄脏……
有时我也会讨厌书。只要姐姐玩起新花样——十字绣,无论我手里的书有多好看,多精彩,我都会放下书去看姐姐。如果这时姐姐让我看书,我就会讨厌看书。
怎么样了?听了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任性但却爱看书的小姑娘呢?
我的故事作文【第5篇】
小时候,妈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我的故事作文【第6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知识就像海洋一样,而知识的海洋就是由书造成的。
这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稻草人。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不管是吃饭,还是干什么事,我都依然那这这本书。中午,吃过饭后,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忽然,听到门铃响了,我连忙去开门,门开了,引入眼帘的是姐姐和弟弟。姐姐说,弟弟现在这儿玩一会,黄昏时我来接他。嗯,好的。说完姐姐就走了,我还隐隐约约听到姐姐下楼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我那三岁的弟弟爬到我的身边,用手拉扯着我的那本书。这时,妈妈刚好有事叫我过去,我便放下书,去妈妈那里了。当我回来时,弟弟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我拿起书,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书已经被撕坏了,翻开书,里面是那破烂不堪的一片。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的痛恨和忧愁。虽然对你们来说,为这本书不值得。但对我来说,它比一切都重要。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你如果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要热爱书,它能让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