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一】:
我和书的故事600字
从幼年时起,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记得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表姐手里有一本图书,图书你的字体、画面,五彩缤纷,我眼慕不已,心里就盘算着:不如让妈妈给我买一本《安徒生童话》。一到家,我便央求妈妈,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妈妈便把一本书送到我手中,我高兴的不得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美丽的童话故事中。《丑小鸭》中,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有追求,每个人都会实现心中的梦想。《皇帝的新装》告诉我不能随便相信人,做事要实事求是。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那本书早已不在了。但我的读书热并没有减弱,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一本文学名着,从中我认识啦很多伟大的作家。威廉莎士比亚是英国16世纪半到17世纪初的着名作家、诗人、戏剧家。他的小说《哈姆雷特》写的是一个丹麦王子为父亲复仇,复仇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仇。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似乎我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同欢乐,同悲伤。书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二】:
书,是我每天密不可分的东西,也是我迷失人生方向的指南针,还是一座心灵的小屋,更是我的必备宝典。
记得我八岁那年,我拥有了第一本课外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早晨,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早就跟爸爸说好,我的生日礼物是遥控飞机。可是我晚上回到家拆礼盒时,没想到里面不是遥控飞机,而是一本《安徒生童话》。我顿时傻眼了,跑到楼上失声痛哭起来,那时我心如刀割,火冒三丈,我心里嘀咕着:爸爸有必要耍我吗?他一定是世界上最狠心的爸爸。第二天的时候,我再次看见了那本《安徒生童话》,这时候,我的手好像被控制了一样,竟然情不自禁的翻阅起来,看了一会儿,就感到如醉如痴,达到了忘我的境界。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儿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你现在可能觉得没什么用处,但是以后你会发现它的用处可大哩!”说完之后,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第三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一个礼盒,我立马拆开来看,原来是遥控飞机。我不亦乐乎,礼盒里面还有一张纸条: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恍然大悟:原来爸爸是要让我多读课外书啊!就这样,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本课外书。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三】:
上个星期的星期三,我一放学就背着书包直奔书店。
我里攥着辛辛苦苦攒了一个多月的二十元零花钱,走向文学书柜,拿起那本我盼望已久的书——《在你鼻尖跳舞》。
买完书,付了钱,我坐三轮车回到家里,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一页,两页,我读得津津有味。啊!故事中,那些好朋友组成一座座坚固的城堡,而一个十二岁的矮胖小女生邱佳,无法踏入这座城堡里。为什么呢?因为邱佳现在十二岁就上初中,大家嫌她幼稚。这时候,我多么希望能和邱佳成为好朋友,帮助她进入那些坚固的城堡里呀!
“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让我如梦初醒。我跑过去,打开门一看,呀!是妈妈!妈妈责备我,说:“你这孩子!叫你那么久,你还不开门,真是的!”我一边给妈妈陪笑脸一边走到沙发旁,坐下来继续“啃”书。
时间过得很快,妈妈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但我闻不到它们的香味。因为,我的心思已经把它们拒之门外了。妈妈叫了我两次,第三次,她终于忍不住了,火山爆发,大声喝道:“王香萍——你给我过来吃饭——”“知道了知道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吃饭去了。
我爱书,爱到什么程度已经写在这篇文章上面了,我们要记住,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它与我们之间有许多妙趣横生的小故事。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四】: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想从中汲取更多的营养,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在记忆的心扉中,书就是我的伴侣。他自小就跟我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听妈妈说,在我一两岁的时,刚刚学会说话的我第一本书就是《看图识物》。书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一张张精美的物品图片。他就是第一位教我认识各种物品的家庭老师。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的朋友一路都陪着我。上幼儿园时,我们拼音学得早,小课本上每个文字的“头顶”上都“顶”着一个拼音,这就像我们的“小拐杖”帮助我们识字。我尝试着自己看书,没想到一口气就能把《龟兔赛跑》读完了。我兴奋无比,渐渐地喜欢上了读书。
读完了《乌鸦喝水》、《三只小猪》、《白雪公主》……我上了小学。随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从《安徒生童话》到《伊索寓言》,每每捧起一本书,我便津津有味地读着,如饥似渴地读着,废寝忘食地读着。读书成了我最大的乐趣。现在我已经读五年级了,我看的书不再局限于童话故事。现在,我看的书有小说、散文、诗歌等等,这些书挤满了我的大书柜。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他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今天,我在书海中遨游;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五】: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知识就像海洋一样,而知识的海洋就是由书造成的。
这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稻草人。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不管是吃饭,还是干什么事,我都依然那这这本书。中午,吃过饭后,我坐在沙发上看书。忽然,听到门铃响了,我连忙去开门,门开了,引入眼帘的是姐姐和弟弟。姐姐说,弟弟现在这儿玩一会,黄昏时我来接他。嗯,好的。说完姐姐就走了,我还隐隐约约听到姐姐下楼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我那三岁的弟弟爬到我的身边,用手拉扯着我的那本书。这时,妈妈刚好有事叫我过去,我便放下书,去妈妈那里了。当我回来时,弟弟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我拿起书,泪水不禁夺眶而出,书已经被撕坏了,翻开书,里面是那破烂不堪的一片。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的痛恨和忧愁。虽然对你们来说,为这本书不值得。但对我来说,它比一切都重要。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你如果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要热爱书,它能让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六】:
从小时候起,妈妈就常常给我买书看,妈妈说:书对你非常重要。看书的时间长了,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书。
打开封尘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的童年时代。我记得当时我读小学二年级,不知道什么时候,许多同学手里都有一本书,他们以此为荣,相互炫耀,那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放学回到家,我便让妈妈给我买《安徒生童话》,令我没想到的是,妈妈居然爽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妈妈就将这本书送到了我的手里,我像得到了一件秘境珍宝,喜欢的不得了。我还用新买的包装纸把它包得干干净净,而且每次看书时我都把手洗的干干净净,翻页时也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把它弄脏弄坏。当时幸福地像个天使,一天拿出来看好几遍。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沉浸在童话中。《海的女儿》,美人鱼的行为见证了什么是纯洁和真正的爱情;《丑小鸭》中,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有追求,每个人都会实现心中的梦想;在《园丁与主人》里,我学会了尊重,学会了自信。在生活中,有时候你的优点会被别人忽视,但只要你有自信,坚持自己的做法,总有一天你会被人承认的。
我只要你有自信,坚持自己的做法,总有一天你会被人承认的。我一次又一次地翻看《安徒生童话》,一遍又一遍的陷入美妙的故事中。我在书的世界里生活,似乎与每一部小说、戏剧的主人公融为一体,和它们共悲伤、同欢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七】:
在幼年时代,书就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那时我在上三年级,当时每人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他们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也不甘落后,下午一放学,我就让妈妈到书店买了本童话书。妈妈一听,欣喜地说:“孩子,你也喜欢书呀。”我吞吞吐吐地回答:“嗯……是的,是的。”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只是为了面子。
书刚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啊!原来书是那么的有趣。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里有数不尽快乐。
每天,我除了吃饭,写作业,睡觉,其余的时间都在看书。在书的王国中,我尽情地遨游,我甚至忘了时间,忘了吃饭。书渐渐成为我最知心的好友。
最终,我喜欢上了书,希望同学们能多看书,多读书。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八】:
人教版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书,是我们知识的源泉;书,是教我们更多的知识的无声的老师;书,是带我们遨游知识王国的战舰。我今天要和大家讲我和书的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书,大概是3、4岁的时候,那时我妈妈地给我一本薄薄的书,我摸着书光滑的书皮,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说:这叫书。来,我念给你听。妈妈声情并茂地念给我听,我听着听着陶醉了,让妈妈读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睡觉才肯罢休。
还有一次,我写好了作业,就差听写没报了。老师让我先去看书,听写时叫我。我飞快的拿了一本《一千零一夜》,沉浸在了书的世界里。当看到染布店老板把理发店老板辛辛苦苦赚的钱偷走时,我感到愤怒;当看到阿里巴巴的哥哥被强盗杀害时,我感到悲愤;当看到阿里巴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时,我感到高兴当我回过神来,我的同学说:你看书也太入神了吧,刚刚老师叫你叫的这么声你都没听见。老师早就给别人报好了听写,老师叫我给你报!于是,我就多了个外号书呆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即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人名言我们都是从书上学到的,只有多读书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将文章写得更好。
我的故事400字作文【篇九】:
我和书有着说不出的缘分,只要一拿到书,我就会爱不释手,想停也停不下来。
我平常出入最多的除了家里和学校,也只有书店了。我最喜欢去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有空调,也很安静,最重要的就是没有人和我抢书,(因为我的弟弟他也是个小书迷,很喜欢和我抢书看。)是很好的看书圣地。
每到星期天,我总是早早地就来到了书店。我坐到椅子上,熟练地拿起一本书看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时间慢慢流逝,转眼间到了中午,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响了起来,可我又不想弃书而去。正当我左右为难时,一个香喷喷的小面包出现在我面前。“吃吧,小书虫!”听着熟悉的声音,我慢慢地抬起头,“姐姐!!你怎么会在这儿?!”“你呀!”老姐一边用手指顶着我的脑袋,一边利索地抢过我手上的书。“整天就知道看书,饿坏了怎么办,快把这吃了。”等我把食物解决得一干二净,老姐才犹犹豫豫的把书交换给我。
看到我可爱的书从魔爪中出来了,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一把夺过书,又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一边的姐姐也只能摇头叹息。
虽然妈妈和姐姐反对我看书,但还经常用诗词“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来鼓励我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