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更新时间:2025-02-20 00:30:34 叙事

我喜欢

(1).我喜欢作文

说起《西游记》,可能人人都知道、读过这本书。《西游记》所以脍炙人口、深入人心,是与它成功塑造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人物是分不开的。在诸多人物中,最突出是孙悟空。若论知名度,孙悟空恐怕要高过《西游记》。

孙悟空是一个大胆、富有斗争的精神的神话英雄,是作者理想中人物。孙悟空勇敢、机智、从不向神魔低头,也不向艰难险阻屈服。在《西游记》前七回中,孙悟空的反抗性格得到战士:悟空出世,石破天惊。求师问道,学得本领。《西游记》尽管是一部神话小说,但它对封建社会黑暗腐朽和统治阶段昏庸凶残的揭露,仍然达到了极为深刻的程度。

在作者笔下,无论天宫还是地府,没有一块“净土”;从玉帝到阎王,没一个好东西。除了针对仙魔,吴承恩对取经人队伍中毛病也不忘讽刺一把。悟空让八戒去巡山,知道八戒不光不会走,还得撒谎,变个虫儿叮在八戒耳朵上。果然八戒走不远就骂骂咧咧,大发牢骚,然后在草里睡上一觉,醒来对着三块青石编排细节,自问自答。谎编好了,又怕忘了,一路叨叨咕咕。

八戒回来按原谎言一说,被悟空当场拆穿,弄得八戒狼狈不堪。读来妙趣横生。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就是《西游记》,它把我带到了另一个世界里,让我自由自在的游玩。

(2).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嫩芽,在树尖上伸个懒腰,探出一个小脑袋望望外面的世界。我喜欢那幼小的生命。我喜欢那一尘不染的纯洁的嫩绿。

我喜欢夏天的草坪,在那绿色的草坪上打滚嬉戏。我喜欢那蓬勃的生命力。我喜欢小草那坚韧不拔的精神。我喜欢那生命力顽强的一株株小草儿。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在弥漫着晨雾的早晨飘落。我喜欢踩在落叶上吱吱咯咯的交响乐曲。我喜欢那一片金黄叶子地毯。我喜欢那落叶天女散花的景象。

我喜欢冬天的雪景,在雪地上打雪仗,堆雪人儿。我喜欢那调皮孩子冰呼呼的小手儿。我喜欢孩子们灿烂的笑脸。我喜欢孩子们堆的可爱的大雪人。归根结底,我喜欢冬天天真和纯洁的孩子们。

我喜欢那可爱的绒绒熊,在我的床上一动不动。我喜欢它的那份宁静,我喜欢它的那份内敛。我喜欢那绒绒的身子,总想对着那绒绒的身子述说心事,至今回味那样的时刻。我喜欢它的乖巧,我喜欢它是我倾诉的对象。

我喜欢梦,那希奇古怪的梦!因为那与现实不同的感觉。我总是梦见自己会了盖世武功,我劫富济贫,治病救人,成了一位女侠,留下了不错的口碑。我梦见自己到了外太空,和外星人一起游戏,交流。外星人可喜欢我了,他们可友善了!我梦见自己长大之后的情景:长大之后我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女强人,也是人见人爱的花朵。

我喜欢看书,无论在什么地方,也喜欢任何书。历史书,会使我从心底由衷的感叹祖国那悠久的历史;童话书,会使我从心底唤出天真的精灵;科幻书,会使我从心底飞出幻想的泡泡。

。。。。。。

我喜欢生活,我热爱生活!

(3).我喜欢作文

格言伴随着我们成长,有时它是前进中的路标,有时它是打开心灵的一把钥匙。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格言,而我喜欢的格言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记得在我八岁的时候,很羡慕那些哥哥、姐姐能骑着自行车去玩。我很希望自己也能像它们一样,于是请求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妈妈见我十分想学,就决定教我。那段时间让我感语颇多。刚开始学时,我有些害怕,妈妈就扶着车子,让我踏着脚踏板骑动自行车。骑了一段时间后,妈妈就松开了手。我不知所措,“啪啦。”一声,摔了一跤。“唉!好痛呀。妈妈,您怎么把手松开了?害我摔了一跤。”我生气地说。“学骑自行车不会摔跤是不可能的的。妈妈之所以放手,是因为想让你自己能够独立面对困难。一切事情要想成功,都不会一帆风孙。妈妈不能永远在你身边帮你,你一定要学会自立自强,勇敢面对困难,偶尔受点伤不算什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听了妈妈的话,我下定决心要学会骑自行车,不让妈妈失望。就这样骑着跌倒,站起来再继续骑,反反复复,终于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高兴极了,因为这次骑车,让我明白了人生中的哲理:“只要意志坚定,永不放弃,再困难的事也能做好。”

因此,我喜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则格言。

(4).我喜欢作文

喜欢春天的池塘,水面漂浮着点点晶莹的冰,冰与水的交织构成了一幅精美的画面;喜欢春天的飞鸟,燕子飞回来了,一只只可爱的春的使者,带着带着冬的歉意,带来春的希望,。

喜欢夏天的荷花,那粉红色的花苞,经历了春的洗礼,终于绽放了夏的娇艳,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带给人们美的享受;我喜欢墨绿的叶,那在酷热的阳光下,绿的深沉,绿的寂寞,那深沉的绿带来了生机,带来了蓬勃向上的力量。

喜欢秋天的落红,那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不正是你的誓言?那无私的奉献是你对明年的礼赠;喜欢秋天的稻浪,散发出阵阵秋的信息,那秋天的收获,洋溢在农民幸福的笑脸里。

喜欢飘雪的冬天,那六角形的雪花是冬对一年的总结;喜欢冬天的景色,处处都被雪裹上了一层厚厚的新衣,仔细看去,上面还有野兔点缀的几串美丽的花朵般的痕迹。

喜欢水,它是生命之源,它拥有着无穷的力量,他的贡献颇丰;喜欢火,火是生机的象征,是活力的代名词。

喜欢酒,酒能消愁,却又“举杯消愁愁更愁”。酒是生活中最常见,却又最奢侈的饮料,它是礼堂、聚会上必备的产品。

喜欢生命,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的美丽舒展,绚丽多姿。

也喜欢邮票,那小巧的邮票,寄托着远方亲人的思念,也带着情人的依恋。

喜欢手机,他虽个头不大,但它“人小鬼大”,能办的事多它能是身隔千里的人,在谈话时如同在面前,它还能将条条信息发到四面八方。

喜欢生活,生活如花,姹紫嫣红;生活如歌,美妙动听;生活如酒,芳香清醇;生活如诗,意境深远,绚丽多彩。

(5).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我的兄弟姐妹》。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因为我觉的这个电视剧编写的既生动又感人,有好几次我看的时候都流泪了。

我觉的齐亿苦、齐思甜、齐天、还有齐妙他(她)们都凭着自己的毅力生存下来了。尤其是齐亿苦,他是大哥,而且又是这几个人中最苦的人了。他把弟弟妹妹都送给了一些富裕的人家,他自己就到处流浪,后来周老师收留了他。可是他还是经常去学校或去收留他弟弟妹妹的人家里找他(她)们,那些家长都不喜欢齐亿苦经常到他们家找他的弟弟妹妹,他(她)们觉的齐亿苦会带坏他们的孩子,所以就老搬家,还给他(她)改了名字,让齐亿苦找不着他(她)们。

后来齐亿苦又进了工读学校,还是周老师替他求情,齐亿苦才被放假一天。齐思甜又搬迁到加拿大去了,她还经常给他哥哥写信,说她学会弹钢琴了,她还在信里说她要好好练习钢琴。转眼,十八年过去了,齐思甜变成了一个钢琴家,她大哥齐亿苦成了一个替人要债的,齐天成了个医生,齐妙当了个舞女。齐思甜想找到自己的弟弟妹妹,所以她就回国了。回国以后,她开了个记者招待会,她说她这次回国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兄弟姐妹。

最后,齐思甜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幸的是,她得了脑癌,经过与死神的决战之后,她终于醒来了,这次大病使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让她懂得了“珍惜生命”这四个字的含义。他(她)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6).我喜欢作文

去年春天,爸爸在花市里买了一盆蟹爪兰。我问爸爸为什么叫“蟹爪兰”呢?爸爸回答道;“因为蟹爪兰的叶子像蟹足”,所以就叫“蟹爪兰”。听这个花的名字有些古怪,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就留心观察它。爸爸把蟹爪兰放到我屋子的窗台上,我每天都能看到它。 蟹爪兰的叶子绿油油的,一直伸展到花盆的四周,向下垂着,密密麻麻真像一把把蟹爪形的绿伞,每片叶子都呈椭圆形,肥肥的,厚厚的,非常光滑。一片叶子上又能长出两片小叶子,叶子多到跟脸盆一样大。最让我欣赏的是它的花,长在最前面的叶子的顶部,有的含苞待放,是玫瑰色,有的已经盛开,是粉红色的。每朵花有两层花瓣,每层有八片花瓣,非常鲜艳美丽。花瓣中间的花蕊细长细长的,顶部还顶个红色的“小帽子”。蟹爪兰喜欢在阳光的地方,在阳光下它的花开的更多,更美。我每天写完作业都给它浇水,还用喷壶喷一喷叶子,让它更有生机和活力。蟹爪兰远看就像一个美丽的小女孩穿着玫瑰色的裙子在跳舞。你要是凑近一闻呀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哩!蟹爪兰一年能开几次花呢,只要是阳光充足,水分滋润,它就会开花。我记得今年过年的时候蟹爪兰就开花了,给屋子增添了不少过年的气氛,我还给它拍照留念了呢! 我喜欢蟹爪兰,因为它给我带来无限的乐趣。

(7).我喜欢作文

美国大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出现了两个伟大的人物,一位是拿破伦,一位就是海伦•凯勒。”拿破仑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用她的爱征服世界,她成功了。这本书告诉我们: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慈善家、作家和演讲家,她活了88岁,但有87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的。在她1岁多的时候,因高烧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后来,在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她克服了无法想象的困难,最终考入哈佛大学。虽然生活在黑暗、无声的世界里,但海伦•凯勒热爱生活,追求知识,努力学习,在她完成大学学业走向社会以后,就以自己所学的知识和对生活的深深感悟去影响更多的人。她的足迹遍及美国各地,以及欧洲、亚洲的许多对方,她到处发表演说,为盲聋哑人筹集资金,赢得世人的尊敬。除了投入慈善事业,海伦•凯勒还以极大的热情从事创作活动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她记录了自己特殊的生命经历,使我们感受到她那用双手触摸的世界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很渴望得到的三天光明里,想看到那些善良的、温和的、友好的、使她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看到由黑夜变白天是激动人心的奇观;想再一次迎接黎明,急于寻找新的喜悦……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值得我们去细心体会。让我们一起学习海伦•凯勒那不屈不挠、身残志坚的精神,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境,都应该像她那样,勇敢、坚强地面对生活,好好地珍惜自己的生命。

(8).我喜欢作文

很久以前,我就有一个梦想-----拥有一辆遥控车。可久久没有实现。去年爸爸终于给我买了一辆遥控车。

遥控车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车,另一部分是遥控器。车是一辆红色的面包车,有四个车轮,后面两个车轮是驱动轮,前面两个是转向轮。车上有长长的天线,它的顶端绕成了环,不知这是为了接收更多的电磁波,还是怕伤人。车子需装三节电池,因耗电量太大,建议使用充电电池。遥控器是控制车子的,有上、下、左、右这几个键。上面有长长的天线,是用来发送电磁波的。它的耗电量比车要小。

我有几个玩法,要不要我教你?把它放在地上可以飞速行驶。另外还有几个有趣的玩法。第一种玩法是“神龙摆尾”:先把地上洒一层薄薄的水,注意要把车子擦干净!然后车子就在地上转圈。第二种玩法就是推东西。有一次,我坐在小椅子上,一会儿之后,要换拖鞋,我就用车子把拖鞋推来了。(好玩好玩真好玩!)

我很爱惜我的车,车子不干净了我还要用纸擦。我的车子已经用一年多了,我一定好好爱惜它。希望大家和我一样爱惜自己的玩具。

(9).我喜欢作文

妈妈买了一盆仙人球,我可喜欢它了。

仙人球是草绿色的,它的头是圆圆的,身体是长圆形的,由一瓣一瓣像机器齿轮一样的东西组成。它浑身带着白刺,

像苍耳。但仙人球的刺,没有苍耳厉害。你轻轻地碰碰它,手是不痛的,要是你用力掀下去,仙人球就会把你的手划破。

我问妈妈:“仙人掌有什么好处呢?”妈妈笑眯眯地回答说:“如果把它放到电脑桌前可以防电脑辐射。它还能净化空气,吸收二氧化碳呢!”“啊,原来仙人球的好处有那么多呀!”我感叹道。“那仙人球的叶和茎在哪儿呢?”我又好奇地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叶就是仙人球那尖尖长长的刺,因为沙漠里非常的干燥,如果叶子大的话,就会很快把水分蒸发掉,叶子变成和花针一样大,就便于减少水分的蒸发量。绿色的,鼓鼓的那个,就是仙人球的茎,每次下大雨时,仙人球的茎就会偷偷存水,即使你10天不给它浇水,它也能顽强地活下来。所以,仙人球的茎便称为绿色小水库,仙人球真的好聪明!现在我还知道仙人球是人类的朋友,它既可以作为观赏植物在家中欣赏,在沙漠中它还可以为旅行者提供解渴的“饮料”,我就看到过这样的电影,一个探险者在喝光了随身所带的水以后,又饿又渴,后来他发现了一个仙人柱,于是他拿出小刀,削去仙人柱周围的小刺,吸吮了里面的汁水,才得以存活。

我喜欢仙人球!

(10).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带给我们的温暖。喜欢春天的花儿,一朵朵小花争芳吐艳,发出淡淡的清香使我陶醉,摘下一朵戴在头上翩翩起舞像蝴蝶一样轻盈。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星星,夏天的星星金光闪闪如同一双双眨着的小眼睛。小时候我常常坐在妈妈的怀抱里,数着一颗颗各种造型的星星,妈妈讲着星星的故事,让我对星星有一种向往。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丰收,来到田野里一股稻香冲进我的鼻子里,走到稻场农民伯伯乐呵呵地收着稻谷,一捆捆金黄的稻谷好像在说:今年,我们又是一个美满的丰收。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里洁白的雪。周日,我常常和小伙伴在楼下堆雪人、打雪仗,我们还把手在雪里按下一个印,这雪好像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我还喜欢大海,我喜欢汹涌的海洋,站到海边亲近大海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勇气。

我还喜欢兵马俑,你看那一个个直立的兵马俑,让我想到了原来的人民多么热爱自己的国家。

我更喜欢温暖,我喜欢每天晚上和妈妈聊一些愉快的话题,让我们感受到母亲和孩子之间的感情是浓厚的。

(11).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春天,因为它是一切生命的始作俑者。我喜欢春风,春风吹化了小河上的结冰,让河水运动起来;春风吹醒了沉睡中的小树,让小树精神起来;春风吹开了花儿,让花儿生动起来。我也喜欢春雨,因为春雨总是那样温柔体贴。

下雨时,可以不打伞在细雨里漫步,像小草一样,让春雨慢慢滋润着你的心灵。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热情。花儿更加浓艳,大树更加茂盛,蝉儿尽情高唱,连下雨都那么雷厉风行。夏天是个钟爱水的季节,人们穿着花花绿绿的泳衣,孩子们拿着大大小小的游泳圈,在大海里尽情地游着、嬉戏着,把酷热一扫而空。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沉甸甸的。丰收的果实让农民的脸上绽开了笑容;大哥哥大姐姐们走进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大学。当你走过落满树叶的小路,会变得突然多愁善感起来,心会随着秋风飘得很远、很远。秋天的美是充实的,含蓄的,更是有韵味的。 我喜欢冬天,喜欢雪带来的单纯。

雪花落到屋顶、树枝上,是那么的轻,那么的柔,不带有一丝声响。转眼间,世界像变成了童话世界一般。跟着雪地上一串脚印走下去,你会感到好玩又神秘。 我喜欢春天的绿、夏天的红、秋天的黄、冬天的白,喜欢四季里的每一个日子。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美,我都有着不同的收获,不同的快乐!

(12).我喜欢作文

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作为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记载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我国历来有“以史为鉴”的古训。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便是做为“二十四史第一书”的《史记》。

《史记》为西汉司马迁所著,是一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名著。《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2年)为止,叙述了我国三千年的历史。记述了制度发展,天文兵律,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内容。《史记》除了在历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外,在中国文学上也占有极其重要的一席之地。开创了我国转记文学的先河,建立了不朽的丰碑。鲁迅誉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像一个出色的画家,以他那十分传神的画笔,为我们勾画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画像;又像一位善于捕捉瞬间的雕塑家,以他那锋利的刻刀,为我们塑造一个个鲜活的雕像。无论是君主,哲人,刺客还是游侠都颇负魅力,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启迪。

看《史记》如同看中国之天下,“一看故事,二明情节,三晓世理,四知本质,五通古今。”爸爸经常对我这么说,鼓励我看他。“若想成大器者,必看史记!”爷爷支持我看他,希望我能成大器之才。我看《史记》不仅想知道古今的风云变转,而且想更好得了解历史。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古今明君的造化,哲人的风采等等,说以《史记》成为我最爱的经典作品。文人梁启超曾说过,“《史记》千古之绝作也,不徒为我国开历史之先声而已,其寄意深远,其托义皆有所独见,而不徇于流俗。”

(13).我喜欢作文

我在维多利亚报了一个游泳班,我在维多利亚学习游泳,第一天我十分激动。

在这之前,我去了傅山夏令营,我在那里度过了2个愉快地夜晚,在那里最后一天我们去了游泳池,我站在水里不会游,我看他们游得很欢畅,我不会游,只能站在水里走来走去。

第一天,我们先换了拖鞋,发了钥匙,然后上楼换了泳衣,下了水,老师让我们练习憋气,把脸放在水里,憋上那么个十秒钟,老师说练习的好的就可以练习另一个动作,老师看我练得挺好,就让我带上了浮袖,我游得好不畅快,老师还布置了作业,我们大多数人第一次有的忘了写纸条,有的忘了带纸条,有的纸条在桶里忘了拿,老师罚我们大多数人跳十五个蛙跳,好悲剧。我的收获:你的努力别人看得到,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就会成功。

之后的几天,我们一直在练习打腿,说明打腿在游泳中很重要,我要多加练习打腿,学好游泳,我现在喜欢上了游泳,我有一次忘了带纸条,老师罚了我三十个蛙跳,三十个蛙跳啊,我的天哪,我当时是怎么熬过去的呢?

最后一天,妈妈与其他家长来观看我们的学习成绩,轮到我的时候我深呼一口气,在水里不停地游,游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不行了,站了起来,我看看妈妈,妈妈对我一笑,我回过头去一个不出声的大笑。

我喜欢这个游泳班,更喜欢送我来这个游泳班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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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喜欢作文

也许有人喜欢山峰,高耸入云,直插云霄,巍峨壮丽,连绵起伏。的确黄山的隐、庐山的秀、天山的丽,泰山的险,华山的稳,无一处不令人由衷地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但是,在感受大山的沉稳之时,我更喜欢水的灵动。

我喜欢清晨时独坐在海边。那时,清晨刚刚破晓,东方露出了鱼肚白。突然,东面的海平线上射出了一缕奇异的霞光,霎那间就划过海面。湛蓝的海面上马上就抹上了一层金,那是一层闪闪发亮的金。然后,太阳缓缓地从海平线上升起,仿佛一颗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球。海面上正在自由飞翔的海鸥,仿佛也成了长满金色羽毛的金乌。此时,天空也不再灰暗和阴沉,而是像一面纤尘不染的蓝玻璃。正是“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啊,我们不就像这初升的太阳,那么的生机勃勃,充满活力,那么满怀希望,显得那么年轻气盛。

我也喜欢中午时分独坐海边,微风吹拂,带来了一丝清凉,吹却了一片酷热。金灿灿的阳光好似从天上倾泻而下,倒在蓝色的海面上,使得海面上波光粼粼,仿佛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黄金。烦恼时,我会捡起一块光滑的鹅卵石,“嗖”的一声飞向海面,看着鹅卵石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在海面上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我还喜欢黄昏时独坐海边。我会静静地坐在细软的沙滩上,看着如血的残阳如火球般摇摇欲坠,把旁边的彩霞染得仿佛燃烧起来。金灿灿的余晖好似给云彩镶上了一层金边,习习的晚风夹杂着清凉的大海气息迎面吹来,燥热的心情一会儿就变得舒畅多了。

啊,这就是大海的魅力,我爱海,更喜欢独坐在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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