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喜欢作文
写作,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每次老师布置作文,我就会头痛万分,特别是“考场作文”,更是我的“催痛剂”,简直难受极了。可现在,我却喜欢上了写作。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畅所欲言,写出想说而又说不出口的话。在我的作文中,记录了内心深处各种各样的想法。每当心中有了疑惑、忧愁、欢乐、启迪……我就提起笔,把它们记录下来。写作,就像我的一位密友,倾听着我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写作。写作促使我喜欢读书。
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自古以来,几乎每一位文学家以及教育家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我很喜欢拉吉舍夫说过的一句话:“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就越壮阔,知识是人类通向进一步发展的崭新道路。”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得到充分的自信。老师的一声赞扬,同学的一个微笑,爸妈的一句肯定,给了我莫大的鼓舞,使我更加有信心把作文写好。不仅如此,它还能培养我的说话能力,使我说话有条理,更风趣,大家更喜欢和我在一起了。 我喜欢写作。写作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收获,许多的快乐。
【第二篇】:我喜欢作文
到了家里,我把它放在一个玻璃缸里,放上一些雨花石和水草,再加了一点水,为它安了一个舒适的家。每当我走近它时,刚刚还文文静静的小螃蟹,现在却变得张牙舞爪的,向我挑战呢。可当我给它丢些面包屑时,它立刻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晚上,刚想休息的我,却听见鱼缸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又纳闷啦。于是,我拿着手电筒轻手轻脚地来到鱼缸前,一照,哈哈!这个瞌睡虫现在却像个勤劳的家庭主妇,正把小石子一粒一粒地叠起来,给自己造个容身之处。
慢慢地,这个身躯扁圆,长着八条腿,挥着两把大钳子,长着豆豆眼的家伙也跟我亲热起来。一见到我,就吐着泡泡,而不用大钳子欢迎我了。我也养成了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探望它的习惯。
我真喜欢这只小生灵,相信我一定能把它养大。
【第三篇】:我喜欢作文
主持了班队会好几次了,从来都是拿上稿子两个人大声念,这次我们要换一种方式。受了任老师的影响,我也决定设计一个课件,每次任老师给我们上课时做的课件可好了,我也在这星期设计了一个课件,可供我们主持队会播放,这样的队会是不是很有新意呢?
我先弄了几个艺术字的题目,然后我在网上查找动物的图片及动物的特征,网上图片很多,看得我眼花缭乱,我选了几个最满意图片和简介,最后想用歌曲“一个真实的故事”做为背景音乐,可怎么也不会把音乐弄上去,只好弄了一个灯幻影片。
虽然课件做好了,但还是有点遗憾,我下次一定会再接励,做出更好的课件。
今天下午我把设计好的课件交给了任老师,不知道能不能通过任老师审查,希望能通过,要是没通过,我会继续努力的。
妈妈的话:睿喜欢玩电脑,但我们让她只有周末可以玩,每天半小时,制作这个课件睿一个人在电脑上利用周末的时间制作的,制作好了让我们欣赏,效果还不错,我都不会制作这课件,昨天睿高兴地告诉我她会加上背景音乐了,还说已经给加上背景音乐了,瞧那高兴样和得了一百分一样。
【第四篇】:我喜欢作文
“哪里有彩虹告诉我,能不能把我的愿望还给我?”天边绚烂的彩虹,可能没有人会知道多久以前有一场大雨倾盆而下。耳边的《彩虹》,却让我想到了他的演唱者,周杰伦。
也许有人会讲,周杰伦不就是那个只会那双节棍哼哼哈黑的男歌手吗?不就是那个在人面前只会拿鸭舌帽低低挡住自己眉眼的羞涩男生吗?不就是那个唱歌吐字不清的台湾歌手吗?短短几个字,概括出了他们对周杰伦的评价。
然而,他们只讲眼光局限在了周杰伦的过去,对于他过去的过去,以及他的现在,又有谁能用短短几个字能够概括详细的呢?
名人的背后,都会有鲜为人知的酸楚。
他年幼时,刚刚学会说话,就被母亲逼着练钢琴,稚嫩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击着,稍有怠慢也许就会尝到鞭打的滋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音乐才华终于显现了出来。
但令他母亲难过的是,他竟患有先天性僵直性脊椎炎,这种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而杰伦唱作歌曲时,病情发作,他便椅着墙角艰难的与病魔决斗,再或是吞着药丸子抑制疼痛。
不经历风雨,怎见得彩虹?如果说苦难是杰伦的风雨,则成就便是他的彩虹。
渐渐的,他的创作走上了中国风的路线。无论是噙着檀香静等烟雨的传世《青花瓷》,还是凄美婉转,纷飞了伊人眼泪的《发如雪》,还是遍地残花,飘零着思念愁绪的《菊花台》,抑或是追寻梦想,永不言弃的《千山万水》,都完美的切合了中国风的特点。他的音乐不仅象征着中国流行乐曲,同时也夹带了中国古典音乐的元素,他无愧于中国歌坛的天王。
眼前无暇的彩虹,有将我带回了现实。耳边依旧是《彩虹》动听的旋律“为什么天这么安静,所有的云都跑到我这里……”
【第五篇】: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第六篇】:我喜欢作文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天,我们有幸学习了其中《草船借箭》这一回,诸葛亮使我特别敬佩。
诸葛亮,字孔明。他称得上是一位盖世奇才。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神机妙算;他鞠躬尽瘁,以天下为己任,更令人钦佩。我非常喜欢他。
据说,他学有所成之后,没有北走曹操,也没有南下孙权,而是辅佐了“名微众寡”的刘备,助他复兴汉朝。
在《草船借箭》这一回中,周瑜费尽心机想让他出丑,却没料到诸葛亮早已胸有成竹。他算好了天气,知道三天后必有大雾;他算好地理,让船逃跑时顺风顺水;他算好曹操,知己知彼,得知他为人处事小心谨慎;他算好了鲁肃,料到他忠厚老实,为人正直,顾全大局,不会告密,放心的让鲁肃准备造箭的材料;他也算好了周瑜自己,利用周瑜的嫉妒心理,把计划筹划的天衣无缝。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三天之内造好了十万之箭,挫败了周瑜的阴谋诡计,使周瑜不得不佩服诸葛亮。
诸葛亮,这个足智多谋的军师,在《三国演义》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事件发生,不会吸引读者;如果没有诸葛亮,刘备就不可能复兴汉朝,不可能与曹操、孙权等人抗衡,不会建立蜀国大业……诸葛亮这一人物,以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足智多谋、才智超群、有胆有识的品质吸引了万千读者,成为了《三国演义》中最大的看点!
我敬佩诸葛亮的才华横溢、满腹经纶。我要把他作为榜样,当一个有道德、有文品的“小孔明”。
【第七篇】:我喜欢作文
写作,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每次老师布置作文,我就会头痛万分,特别是“考场作文”,更是我的“催痛剂”,简直难受极了。可现在,我却喜欢上了写作。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畅所欲言,写出想说而又说不出口的话。在我的作文中,记录了内心深处各种各样的想法。每当心中有了疑惑、忧愁、欢乐、启迪……我就提起笔,把它们记录下来。写作,就像我的一位密友,倾听着我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写作。写作促使我喜欢读书。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自古以来,几乎每一位文学家以及教育家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我很喜欢拉吉舍夫说过的一句话:“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就越壮阔,知识是人类通向进一步发展的崭新道路。”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得到充分的自信。老师的一声赞扬,同学的一个微笑,爸妈的一句肯定,给了我莫大的鼓舞,使我更加有信心把作文写好。不仅如此,它还能培养我的说话能力,使我说话有条理,更风趣,大家更喜欢和我在一起了。
我喜欢写作。写作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收获,许多的快乐。
【第八篇】:我喜欢作文
在班里,我有许多朝夕相处的朋友,但我最要好的朋友就要数熊娇娇了。
熊娇娇在全班个儿最高,大约有一米五,比我高出半头。她头发长长的,经常盘起来,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长长的睫毛,薄薄的嘴唇,亭亭玉立,可算是班里的美女了。
熊娇娇乐于助人。 一次,早上上学,我忘记了戴红领巾,到了校门口, 我急了,我想,今天定会给班里扣分了,正着急呢,这时正好熊娇娇过来了,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书包里的一条红领巾让我戴,那天才没有给班里扣分。
熊娇娇平常很幽默。一次,课堂作业比较多,写完后,大家都累得不行了,她走过来,给我们讲笑话,她的笑话可多了,常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熊娇娇多才多艺,舞跳得特棒。每年“六一”,我都和她一起排练节目,她每个动作都做得非常认真。记得一次排练时,有一个动作难度很大,大家都做不好,她也一样,可第二天她就做得非常好了,原来,在家里她对着镜子练了好几个小时呢,所以,她也就成了我们的小老师。
熊娇娇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每次做清洁,她扫的地方总是最脏的,但经她扫过,那又是最干净的。记得那年学校举行运动会,她第一个报了名,尽管在比赛中她的成绩不是很好,但她的精神还是让同学们感动。
熊娇娇是一个讲信用的朋友。一次,她向我借一支铅笔,我想,不就一志笔,不还也没有关系,我就说:“算我送你了,不用还了。”可她说:“我下下午一定还你。”我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下午,她真的还了一支新铅笔给我,有她这样的好朋友,我真高兴。
熊娇娇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跳舞,一起游戏,我真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
【第九篇】: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节日是春节,因为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节日,在这一天家人能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放烟花……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年三十的晚上,表弟、外公、外婆都来了,爸爸特意烧了几道拿手菜,还买了许多烟花。年夜饭开始了,只见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我馋涎欲滴、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碗里夹,然后就是狼吞虎咽大吃一顿。我看了看表弟,只见他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他也吃完了,我俩便一起去房间里看电视。到了八点,大人们终于吃好年夜饭了,这时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时刻,因为大人们吃好饭就是给小孩发红包的时候。我美滋滋地想,这次红包会不会更多?于是,我便假装去小便,一出门外婆就塞给我一个红包,表弟见了也跟了过来,这时外公也塞给他一个。我们兴奋地赶紧回到卧室,只见红包圆鼓鼓的,急切地打开一看,如我所愿还真不少呢。我和表弟高兴得把钱抛了起来,表弟还不停地叫道:“发财啦、发财啦。”
过了半个小时,大人把我们这两个“小财迷”叫了出去,接下来就是放烟花了。只见大人们胸有成竹地过去点燃了烟花,然后又快速地跑了回来,只听“啪”的一声,天上像下着流星雨一样,地上仿佛落下万斛珍珠。只见左邻右舍也拿出了烟花,劈啪啪的,这时几朵红色的烟花染红了天边,紧接着彩色的烟花也腾空而起,天空顿时就像白昼一样。
烟花放完了,我和表弟急冲冲地窜到了楼上,打开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放春节联欢晚会,刚好在演小品,凑巧出现了一个搞笑的情节,我笑得直抱着肚子,表弟也笑出了眼泪,就这样一直看到晚会结束。
我喜欢这个节日,因为这个节日,我不仅能玩得开心,还能和久别的亲人团聚。
【第十篇】:我喜欢作文
如果你到我家的话,一进屋门便会看见我的书桌上摆着一个圆圆的脸,头上长着一对铁耳朵,到了时间就‘锐话”的东西,这便是烟台产的名牌产品——梅花牌闹钟。
这架小闹钟小巧玲珑,很招人喜爱。它并不像人们所向往的“天王”、“巨星”一类金表的经济价值那么昂贵,但它却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它能准时提醒人们做该做的事情,使人们珍惜自己的第二生命—一时间。它对人们无所求,这也许就是我喜爱它的主要原因吧。
记得爸爸把它买回来的第二天早晨,妈妈走出厨房刚想叫我起来吃饭,一抬头,看见我正坐在桌边看书呢,便奇怪地说:“呶,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呀,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呢?”(因为我每天都有睡懒觉的习惯)我神秘地指了指桌上的小闹钟说:“是它的‘功劳’。”妈妈会意地笑了。自从有了这架小闹钟,我就乖乖地听它指挥,有规律地作息。每天早晨五点它亮起嗓子喊我起床,晚上九点它又铃铃铃……催我休息。
小闹钟报时很精确,每当我看见它那圆圆的脸和那对闪亮的铁耳朵时,便觉得可爱。看见它脸上不停转动的表针,尤其是那大秒针嘀嗒、嘀嗒……转个不停,仿佛是人的心脏一样有规律地跳动着,仿佛在催促我,激励着我,叫我顽强地生活,积极地学习,努力奋进。
这架小闹钟将永远是我学习征途中的忠实伙伴。
【第十一篇】:我喜欢作文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啊!这是一首多么雄壮的国歌啊!它将中华人民对当时的危险情况,所表达出来的悲愤,完完全全地保留了下来,这便是国歌的精华。
要说我对国歌的了解,虽称不上是十分了解,但我还是能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中华人民的愤怒。
这首歌是田汉作词,聂耳作曲。刚诞生时,取名为“义勇军进行曲”,后被选用为国歌。为什么选这支歌呢?因为在别国侵略中国,中国即将灭亡,也就是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中华人民站起来了,他们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把那些可恶的敌人压制回去了。这不正是因为我们坚强的中华人民,不愿意作敌人的奴隶,而反抗,把自己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吗?正是因为敌人太可恶了,才逼得我们每个都发出了坚强不屈的吼声。最后,他们自食其果,知道了中华民族的厉害。中华民族也为此强大了,繁荣了。
让我们再高声唱一次“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吧!让我们再努力,使中华民族变得更加富强吧!
我多么想再听一次国歌啊!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