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更新时间:2024-11-30 13:43:43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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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喜欢作文

秋,欢之喜,秋,劳之得,秋,天之蓝,秋,校之闹…。。在这金秋中,茫茫田地稻穗灿灿,农民收稻欢天喜地,天空蔚蓝广袤无垠,秋季校运会拉开序幕……那沙沙的落叶声在树林成了家常便饭,饱经风霜的叶儿已经在空中跳起“圆舞曲”,正在与地面接触,化作来年的春泥,来滋养他的母亲,让母亲更为茂盛。

一望无际的稻田以金灿灿的稻穗向人们通报着“丰收到了,大家可以收获了”,人们笑容满面的在田里收割着。蓝蓝的天空向鸟儿招手“叫鸟儿在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北方天空正在向大雁招手“明年再见”,南方早已迫不及待让大雁到家来做客,这是山坡上的红枫已经羞红了脸,不好意思的接待远客,只有那书声朗朗,人才辈出的学府正在向那远来的大雁挥挥着手,正在举办校运会来庆祝远客的到来呢。

中秋之际,那中秋佳节怎能忘怀,望着那皎洁的明月在空中摇摇欲坠的挂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似玉盘的明月思念故乡的人,秋风瑟瑟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在这既热闹非凡又果实累累的秋季,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文人写下那对秋的赞美,如“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即秋这么美,怎能让人不喜欢呢?

(二) 我喜欢作文

每当我准备睡觉时,就会看见一个可爱的小猫咪,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娃娃——丢丢。

丢丢这个名字是我自己起的。说起这个名字还有个故事呢!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时,我从一家叫“可爱宝贝”的玩具店看见了这只可爱的小猫咪娃娃。我很喜欢,妈妈看了看我,就到收银台交“银子”去了。可是走到半路,小猫咪不见了,我四处寻找,急得满头大汗,最后终于在一个卖时装的精品屋找到了它,所以我就给她起了个名字叫丢丢。

丢丢非常美丽,她穿着一条粉红色的裙子,头上扎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她手里拿着一个小箱子,箱子上有一个扣子,我想:里面会装着什么呢?我左思右想,还是想不出来。我决定打开它,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等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串珍珠项链,我把珍珠项链系好戴在丢丢脖子上,不大不小正合适。

丢丢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嘴巴, 每当我有什么心里话或者不想让其他人知道的事情,我就会悄悄的告诉丢丢,因为它会替我保守秘密,不会告诉别人。

丢丢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让我每一天都很快乐、开心!

(三) 我喜欢作文

我家的鸡笼里有一只美丽的大公鸡。那是舅婆婆送给我姑姑的,暂时寄养在我家。

那真是一只美丽的大公鸡呀!红红的冠子像一朵美丽的牡丹花,油亮的脖子,一身花衣裳,尾巴高高翘着,一对爪子金黄金黄的,好神气呀!姑姑属鸡,她很爱美,看到这只大公鸡后,她也很喜欢。

姑姑说:“鸡尾巴上的羽毛真漂亮,拔几根下来,给扬扬做个鸡毛毽子。”我一听,可乐了。最近我一直在练习踢毽子,已经能够连续踢4、5个了。爷爷帮忙逮住了公鸡,姑姑在鸡尾巴上挑既漂亮又柔软的羽毛,微微使劲一拔,就拔下来了。

看着那漂亮的鸡毛,我既喜欢,又有点难过。我想如果我就是那只公鸡的话,我肯定会伤心地哭起来,漂亮的羽毛被拔了,多伤心呀!就好比我小辫子上美丽的蝴蝶结被人给扯掉了一样。我担心地问姑姑:“鸡毛拔了,还会长出来吗?”姑姑笑着说:“小丫头,放心,能长出来的。”我总算舒了口气,要不然,我怎么忍心踢那鸡毛毽子呀?

(四) 我喜欢作文

我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高挑的身材,大大的眼睛,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甩在脑后,活泼又可爱。

我虽然只有九岁,但我学跳舞已经五年多了,是舞蹈班的老学员了。妈妈喜欢我学舞,她说:“女孩子学跳舞,身材好有气质。”就这样,在我快四岁的时候,我就开始学跳舞了。

我喜欢跳舞,从第一次训练到现在,我从来没哭过。即使是练习劈叉、下腰这些高难度动作时。我非常好强,总想做最好的。因此,每次训练我都十分刻苦,谁要是比我做得好,我一定会更加刻苦,直到超过别人才肯罢休。现在我学会了很多舞蹈的基本功:劈叉、下腰、前翘、后翘、倒立、翻叉、前后滚翻……还会跳很多的舞蹈,在今年“六一”儿童节的庆祝会上我表演的“孔雀舞”赢得了全校同学的热烈掌声呢。

跳舞给我带来了快乐,跳舞使我变得勇敢而坚强。我要一直坚持学下去,长大实现我的梦想——当一名舞蹈家。

(五) 我喜欢作文

Nowadays more and more programs are shown every day. My favorite program is "Discovery" which is broadcasted by CCTV at 5' clock every other afternoon except weekends. The program provides us with knowledge in natural and scientific aspects. I like to know about the secrets of animals and some scientific research. I acquire some knowledge about nature and science of the past present and even the future. It is an interesting as well as instructive program. Besides the pictures are very vivid and beautiful. It' s really a great joy to watch it. Ifyou don't believe what I said just watch it by yourself. and then you will know I am right.

我最喜欢的节目

如今,每天的节目越来越多。我最喜欢的节目是“发现”,这个节目除周末外,隔天下午五点在中央电视台播放。这个节目为我们讲述了自然和科学领域的知识。我想知道一些有关动物和科学研究的秘密。我获得了从前、现在和未来的自然科学知识。这个节目不仅有趣,而且很有教育意义。此外,节目的画面逼真美丽。观看这个节目真是一种享受。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就请亲自看看,到那时你就知道我说的没错。

(六) 我喜欢作文

看了我这个题目,你一定以为我是一个贪玩的坏孩子吧!其实你说的不对,我并不是坏孩子,难道喜欢玩的孩子就坏吗?不见得!孩子爱玩是天性。我的爸爸是个开朗的人,他不仅赞同我玩,同时他也陪我玩。只要爸爸一有空,他总会带我出去玩。于是,我从玩中知道了不少有趣的知识。有一回,有几个同学在讨论“兔子多长时间生小兔”这个问题,我听了,就口若悬河地向他们讲解起来。当我讲完之后,一个同学瞪大眼睛,惊奇地问我:“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老师又没讲过!”我说。“我老爸每次带我去玩,我都会知道很多东西呢!”还有一次,我又让爸爸带我去玩,可是玩什么呢?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们去捉蚂蚱吧!”爸爸说:“去捉蚂蚱可以,但是,要从中学到知识。”我说:“没问题。”我们一边捉,爸爸一边给我讲,蚂蚱是农业的大敌,能把庄稼吃的一干二净。

蚂蚱的嘴是咀嚼试的,在上鄂有尖利的牙齿,适宜于咬嚼固体的食物。它不但咬食植物种子,而且连梗杆都能咬碎,尤其是还能咬食树树木。它前翅狭窄而坚韧,后翅宽大而柔软,善于飞行,后肢很发达,善于跳跃。它的学名叫蝗虫。我是多么喜欢玩啊!比如上次去某地我……”

当然,我又得花上好多时间,告诉他们我的许多知识都是在玩中知道的。玩是孩子的天性,我要高呼一声:“我爱玩!”。

(七)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三十多岁,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妈妈平时工作很忙,身体也不是很好。但是妈妈在生活上对我特别关心。每天早晨,天还没亮,她就第一个起床,精心为我做早点。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再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妈妈说:为了我的身体健康,她再怎么辛苦都愿意。妈妈还非常关心我的学习。她对我的要求很严格。她总是叫我写作业要坐端正,要保护好眼睛;要把字写好;写完作业要认真检查。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检查作业时,发现有一个字没写工整,妈妈很生气,还让我重做了一遍。妈妈总爱说:“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得最好。”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的妈妈。妈妈爱我,我也永远爱我的妈妈。我要认真学习,报答妈妈的关心和爱护。

(八)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名著人物

最近,我看了《西游记》,里面有很多人物令我十分感兴趣:心存仁爱的观音菩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祖,还有肥头大耳的猪八戒,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天地惧之,鬼神畏之的孙悟空!

孙悟空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体型偏瘦,身穿师傅为他亲手缝制的虎皮裙,头戴金箍咒,手持如意金箍棒,看起来精神抖擞。

他勇于拼搏。从“大闹天宫”到保护唐僧一路西天取经,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路上降妖除魔,令我非常敬佩。现在的孩子胆小怕事,都是家中的“小太阳”,那样能成为人上人吗?结果绝对是成不了一番大事业的!所以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勇于拼搏,将来才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第二个“孙悟空”。

他持之以恒。保护师傅一路取经,由于孙悟空坚持不懈,才修成了正果,成为了中国儿童们心目中的崇拜者。在书中有一个与孙悟空正好形成对比的人物——猪八戒,他是孙悟空的师弟,每次经历一点儿小挫折就要散伙儿。我要学习孙悟空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成为新世纪的雏鹰,而不是成为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的人。

孙悟空虽然是神话中的人物,有很多事不是我们平凡人能做到的,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九) 我喜欢作文

啄木鸟是著名的“森林医生”因为它会帮大树“治病”;猫头鹰俗称“夜猫子”,因为猫头鹰比猫还厉害,一只猫头鹰一年能吃老鼠近千只,一年避免受到老鼠糟蹋的粮食就有一、二万斤呢!

我从小就喜欢小鸟.小鸟有着华丽的羽毛,一对像宝石般的眼睛机灵可爱,它的翅膀能使它自由飞翔,它的歌声更是美妙动听。

小鸟是人类的朋友,是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啄木鸟是著名的“森林医生”因为它会帮大树“治病”;猫头鹰俗称“夜猫子”,因为猫头鹰比猫还厉害,一只猫头鹰一年能吃老鼠近千只,一年避免受到老鼠糟蹋的粮食就有一、二万斤呢!还有云雀、布谷鸟等许多鸟类,不仅歌声动听,还都是除虫的好帮手!小鸟很喜欢大树,因为大树就是它们的家园。如果听不到鸟的歌声,那么这里树木已经被砍光了,环境一定糟蹋的一塌糊涂。。。。。。

我从小就喜欢小鸟,因为有小鸟的地方,一定有清新的空气,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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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未来 学校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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