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更新时间:2024-12-02 17:23:40 写人

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1:

我最喜欢的人是谁?除了爸爸妈妈之外,那就数我们班的马老师了。

马老师大约有1米6左右的个头,身材很苗条,她有一头长长的卷发,卷发披在肩上,十分好看,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鼻梁高高的,还有一张非常爱笑的嘴。

她平时喜欢穿一件的黑色衣服,外面再套上一件漂亮的棕色小外罩,喜欢穿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好看极了,走起路来风度翩翩。

马老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她对我们也很严厉。记得有一次,有一位同学考试没考好,下课后,马老师很严厉的把他叫到了办公室,虽然我不知道他和马老师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马老师肯定是在鼓励他,好好学习,下次考好点。

记得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很小,下课后马老师温柔对我说“回答问题的时候,要声音洪亮,胆子大一些,要有自信”,在马老师的鼓励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自信。

马老师读课文有声有色,娓娓动听,写字也很棒,还很幽默风趣,还经常逗我们开心……

马老师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她对我们非常关心,马老师说过:“班主任就要尽自己的职责”,她经常用这句话激励我们:“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就是我喜欢的马老师!

我喜欢作文2: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狮子狗,它的名字叫丁丁。丁丁的脸和别的狗的不一样,它的脸短短的,头上的毛很长,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它的腿很短,跑起来就像一个大毛球在地上滚。平时睡觉或休息的时候,总喜欢爬着。

丁丁饿了的时候,就“汪汪”地大声叫,只要你给它食物吃,它立刻不叫了。中午的时候,我就带它去草地里玩耍,它就象一只出笼的小鸟,到处跑,那高兴劲就甭提了。你一见准会喜欢上它的。

丁丁不但样子逗人爱,还帮过我一个大忙呢!

有一次,我带丁丁去公园玩。一路上,它都是东张西望,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还翘起一条后腿到处撒尿。到了公园门口,我买了一个鸡腿,三下两下就把肉吃完,就把骨头给了丁丁。丁丁把骨头吃完了以后,“汪汪”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走了一截路,我突然感到内急,就躲进一个树丛中,了了一桩“大事”。我想:一会儿玩什么好呢?想着想着,就到了一个玩赛车的游乐场,我一看价钱,不贵,才2。50元一圈,我坐二圈吧。我正掏钱的时候,发现钱包不在了,忽然我想起刚才在树丛中的事。我便径直跑回刚才的树丛,到处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急得脚不停地跺,丁丁也在树丛中东闻西闻。突然,丁丁叫了几下,我以为丁丁又找到骨头了,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的钱包,我高兴极了,抱起丁丁说:“真乖。” 我们玩了很久才回家。出公园门时,我又买了一个鸡腿,这次,骨头和肉都是奖励丁丁的。

唉!你看,我家的丁丁多可爱。

我喜欢作文3:

写作,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每次老师布置作文,我就会头痛万分,特别是“考场作文”,更是我的“催痛剂”,简直难受极了。可现在,我却喜欢上了写作。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畅所欲言,写出想说而又说不出口的话。在我的作文中,记录了内心深处各种各样的想法。每当心中有了疑惑、忧愁、欢乐、启迪……我就提起笔,把它们记录下来。写作,就像我的一位密友,倾听着我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写作。写作促使我喜欢读书。

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自古以来,几乎每一位文学家以及教育家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我很喜欢拉吉舍夫说过的一句话:“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就越壮阔,知识是人类通向进一步发展的崭新道路。” 我喜欢写作。在写作中,我能得到充分的自信。老师的一声赞扬,同学的一个微笑,爸妈的一句肯定,给了我莫大的鼓舞,使我更加有信心把作文写好。不仅如此,它还能培养我的说话能力,使我说话有条理,更风趣,大家更喜欢和我在一起了。 我喜欢写作。写作给我带来了许多的收获,许多的快乐。

我喜欢作文4:

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丰富多彩。各有千秋。其中中央2台的《艺术人生》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

谈起《艺术人生》就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在人类的生活中,少不了艺术。成长在艺术氛围里的人,活的是最有价值的。

《艺术人生》就是我的知音。

节目的主持人是朱军。他很幽默。我喜欢他的性格。他主持的《艺术人生》都会请来一些比较有名的艺术家。对他们生活的背景、艺术创作进行了解。

随着优雅的轻音乐,《艺术人生》栏目开始了。每当这时,我们全家都会坐在电视机旁拭目以待。爸爸、妈妈也爱好艺术。他们屏息凝视,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环节。

朱军与艺术家谈的方面很多。有时谈起他们的生活背景;有时谈起他们创作的过程;有时谈起他们在成长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再有时谈起他们生前的往事。。。。。。

但是,节目过程也经常闹出笑话来。这时节目的背景音乐就会响起,使观众们捧腹大笑、高兴无比。而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们也时不时传来欢声笑语。笑声此起彼伏。

当然,谈起艺术家的往事时,都使得全场观众感动。我们甚至感动得落泪。

自从看了《艺术人生》栏目,让我有了很多收获。除了了解各个艺术家的情况以外,知道他们有今天这番成绩是来之不易的,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在掌声、鲜花、荣誉的背后隐藏着许多心酸的过程。还可以让我更深一步地知道艺术对人类的重要性。可以说,艺术像似海洋无边无际;艺术像似微风无处不在;艺术像似我们的伙伴,情同手足、形影不离。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艺术人生》。

我喜欢作文5:

在我厚厚的相册里,有一张我最喜欢的照片。你瞧那石碑左边那位年轻人,身穿雨衣,手拄拐杖,戴着眼镜的,那就是我爸爸。石碑右边的那位小朋友,身穿雨衣,头戴雨帽,那就是我。你看那后面石碑上还清楚地刻着:“光明顶,海拔1860米”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我都会想起爬黄山光明顶的情景,就好象发生在昨天一样,依稀可见。

那是一九九九年夏天的一天,爸爸带着我与他的同事一起去爬黄山。爬光明顶并不象天都峰那样困难,可那年我才四岁呀,天又下着雨,路也很滑,刚爬了几米就滑倒了。我起来继续向前爬,我现在想起来当时爬光明顶就象书上写的爬天都峰一样困难。我们走了好长时间,才爬到半山腰。这时我的腿象灌了铅似的,一点也走不动了,看到前面的人还那么有劲地向上爬,我真想一下子超过他们,一步跨到山顶。我说:“爸爸,我实在走不动了,你背着我好吗?”爸爸二话没说,背着我一步一步地吃力地往上爬。这不背还好,一背我一点也不想下来了,觉得爸爸的背好舒服,就向一张温暖的床。

爸爸就是再累也没有舍得让我下来走一走。一口气把我背上了山顶。到了山顶,雨下得更大了,我从爸爸背上下来,看到爸爸拄着拐杖,喘着粗气,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顺着脸颊直往下流。此刻我感到爸爸好累,我也好冷,冻得我直打哆嗦。爸爸用他暖和的身子紧紧地抱着我,给我买了一件保暖衣,我穿上保暖衣,感到暖和许多。爸爸带着我到光明顶的石碑前照了这张照片。现在我想起那时的情景,仍然感到腿还是那么累,爸爸的背还是那么温暖。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的名著人物

最近,我看了《西游记》,里面有很多人物令我十分感兴趣:心存仁爱的观音菩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祖,还有肥头大耳的猪八戒,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天地惧之,鬼神畏之的孙悟空!

孙悟空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体型偏瘦,身穿师傅为他亲手缝制的虎皮裙,头戴金箍咒,手持如意金箍棒,看起来精神抖擞。

他勇于拼搏。从“大闹天宫”到保护唐僧一路西天取经,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路上降妖除魔,令我非常敬佩。现在的孩子胆小怕事,都是家中的“小太阳”,那样能成为人上人吗?结果绝对是成不了一番大事业的!所以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勇于拼搏,将来才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第二个“孙悟空”。

他持之以恒。保护师傅一路取经,由于孙悟空坚持不懈,才修成了正果,成为了中国儿童们心目中的崇拜者。在书中有一个与孙悟空正好形成对比的人物——猪八戒,他是孙悟空的师弟,每次经历一点儿小挫折就要散伙儿。我要学习孙悟空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成为新世纪的雏鹰,而不是成为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的人。

孙悟空虽然是神话中的人物,有很多事不是我们平凡人能做到的,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在飞扬的城市,将喧嚣与浮华化为一夜静静的沉思,在咖啡的香气中结束一天的劳累。

我喜欢躺在马路边的草坪,细数城市的繁华与沧凉。

我喜欢将高高束起的马尾放下,让头发尽情的飞舞在空中,调皮的发丝轻轻的划下一个弧线,勾勒出我轻快的歌声。

我喜欢宁静的乡村,将清新与安静化为一曲悠扬的笛曲,在蝶花的清香中开始一天的繁忙。

我喜欢走在泥泞的小路,任凭泥土弄脏裤角,拈一朵不知名的野花,细数它生命的痕迹。聆听牛群叮铛的响铃,摇成一曲乡村之歌,好像我无忧的童年。

我喜欢阳光的热情,将温柔与热烈化为一束暖暖的阳光,让温暖的感觉浸满心田。发热的手指在杯上留下淡淡的温润,微微的暖风唤醒沉静的心。

我喜欢将手伸在阳光下,阳光如水般流淌下来,瞬间透明的指甲闪耀着晶莹的光,苍白的肌肤露出俏皮的粉红。

我喜欢阴雨的缠绵,将惆怅与忧伤化为一帘雨水,冰凉的感觉淌入心房,凌乱的发丝沾满了雨水的清新。

我喜欢不打伞站在雨下,让雨沿着漆黑的发丝流到身体的每个地方,弯弯的睫毛挂着一颗水珠,重重的垂落下调皮的欢欣。

我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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