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更新时间:2025-01-13 18:30:04 叙事

朋友

篇一 朋友作文

每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出现在我的身边,你陪了我足足八年有余。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八年前,爸爸妈妈带着年仅五岁的我逛了我来深圳的第一家超市,当走进日用品那一片时,我第一次见到了你,安静的伫立在货架上,目光眺向远方,你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的目光无法从你身上离开,我对爸爸妈妈说要将你买下。

当我把你拿到手时,抱着你软绵绵的身体,揉着你那充满弹性的耳朵,心中说不出的满足感。现在,八年了,你那软绵绵的身体已不复存在,也再也揉不到你那充满弹性的耳朵了。爸妈让我把你丢弃,可我不愿意,因为是你在八年中无言的陪伴着我。

每当我伤心难过时,总要将你抱起,把所有的悲伤与你共同承受,快乐时,你都无言的接受。八年来,你一直在背后默默的注视着我,不曾有一句怨言。当我有了新的玩具,朋友时,总会将你丢在一旁,不予理会,你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流泪在原地等待有我对你的目光。不知不觉中,已将你当成我亲人中的一员,出远门回来时总要将你抱在怀中诉说我的经历,看着你那永远不会变的面孔,我仿佛看到了你在对我微笑。

你不单是我的亲人,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当被父母,被朋友骂时的那种委屈感在你的面前总会燥发出来。本来说好了不要哭,可看见了你,眼泪就会情不自禁的从眼眶中宣泄出来。

每当我投入你的怀抱时,总会恍恍惚惚的看见你那充满慈爱的脸。你的笑容从来没有变过,就是这笑容使我在大哭一场后重新振作了起来,我太喜欢看到这张脸了。

亲,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八年来,我从未为你取过名字,但在此时此刻,我想给你取名为“永恒”,因为我希望你能永远的陪着我,直到我老去,死去……

篇二 朋友作文

有些人真诚,愿意付出真心,坦白直率。有些人狡诈,说是为朋友赴汤蹈火,其实是利用友谊来完成她的目的。

我就有这么一位朋友,不珍惜友谊,我一次又一次地怨恨再怨恨,但始终没有绝交,我怕失去••••••

这次,她做太过火了,我顾不得了,我渐渐冷淡了她`````从前,我和她出双人对,形影不离。小学的时候,每当下课铃响的时候,我们一起快速的向游乐园跑去,坐翘翘板,有说有笑,整个游乐园成了我们快乐的回忆。走在一起,有说不完的笑话,个个都编出话题来,笑得连牙都暴出了。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都背着沉重的书包向操场跑去,生怕乒乓球桌没了,个个都凭着自己的技术挑战。成功的,都一蹦三尺高;失败的,我们用笑声来鼓励她。然后分离时,那种依恋至今还记忆犹新。

可是,上了初中,她变了。变得让我们猜不透,渐渐冷落了我们,和别的同学在一起有说有笑。那一幕幕在我的脑海里浮现。还跟别人说,我们不理她。真是可恶啊!先是她的无情才有我的无义。整天和别班的同学打篮球,和别的同学成立一个什么玩玩家族。连这个也不告诉我们,身为她的同学真是失败呀!我不由得愤恨愤恨再愤恨,我决定不理她,可当我不理她时,她却主动来搭理我,但我心已冷,已不再恢复以往的热情。

朋友啊!我该怎么办呀?

篇三 朋友作文

今天,我读了《朋友》这篇文章,他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

这篇文章讲的是公元前四世纪,在意大利,有一个叫做皮斯阿司的年轻人被国王判了死刑,他是个孝子,想在在临死前与千里之外的母亲见最后一面,以表示自己的歉意。国王同意了,但要让一个人来替皮斯阿司坐牢,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答应帮助皮斯阿司坐牢。结果皮斯阿司一去不复返,刑期很快到了,追魂炮已点燃,绞索已经套在达蒙的脖子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在大雨中,皮斯阿司回来了。国王被感动了,赦免了皮斯阿司的罪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先为皮斯阿司能交到像达蒙一样的朋友而感到羡慕,也为皮斯阿司能够遵守诺言而感动。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认为我也有很多“朋友”,我们不在同一班、同一学校读书,一般都是村附近的人,有的是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耍、嬉戏,经常在一起聊天,没有玩伴时,我们显得十分亲切,一有玩伴时,就各自都不相认了,有时连招呼也不打;还有的“朋友”是为了从我身上得到一些利益而认识的,因为我家的电脑是全天候开放的,我可以随时带他们上楼玩电脑,所以他们才显得那么亲切,甚至有一两次我在睡午觉的时候,他们都一直等在楼下,大叫我的名字,吵得我一家不安宁,自从我妈说了,我不能经常带他们上楼来玩以后,我也很少带他们来玩了,他们的态度就渐渐冷淡了,和我的交往也慢慢少了,很少和我一起玩,都去别的可以让他们玩电脑的邻居家里去了。

篇四 朋友作文

我们班是一个温暖的家庭,在班主任的教导下同学之间做到互帮互学,我亲身经历了感人的一件事。 在一个寒冬的上午,我和我的好朋友王泽媛,一不小心把手划了一道口子,手上的鲜血流个不停,这时被和我一起玩的王泽媛看见了,他走过来帮我止住血,只见他迅速的用手把我地手上的伤口按住,拉着我就往医务室跑。校医做了包扎,我俩才回教室,这时他还说:“这手千万不能冻,一冻就不容易好了。”

第二天长跑时候到了,同学们都戴上了手套,来到操场上,我早上忘了戴手套,手冻得通红,王泽媛看见我没戴手套走过来问:“纪昕你没带手套吗?”我点点头,他看了看我受伤的手,一边摘下他的手套,一边对我说:“来,戴我的吧!”我连忙把手插进兜里,推辞说:“不用、不用,我不冷,再说跑不了多远就回来了。”“那你的伤口怎么办呀?”他二话没说就把我手拽了过去,硬把手套给我戴上。 我们排着队,跑出校门,风呼呼地吹着。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我的手暖烘烘的,看着这双手套,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感激。

我回头看看王泽媛,她的手冻得通红,两只手握得紧紧的。她发现我在看着他,冲我笑了笑好象在说:“没关系,我结实着呢。” 回到班里,我的手一点也没事,我摸了摸王泽媛的手却冰凉冰凉,我把手套还给他感激地说:“太谢谢你了!”他微笑着对我说:“不用谢。”看着王泽媛那通红的双手,我感激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一股暖流进了我的心田。

篇五 朋友作文

在蔚蓝色的大海里,你会经常看见俩只可爱的小海豚在那里快乐地玩耍,它们是一对好朋友-利利和泡泡。

一天,利利和泡泡在外面玩起了追逐游戏。它们一个追一个,追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那是一片深海,真是海草丛生、礁石林立。这时它们迷了路,它们就开始摸索着往回游,游到半路的时候它们看见前面有分叉的两条路。利利说:“直着走是对的。”“不”,泡泡反驳道:“斜着走是对的”••••••就这样它们争吵了起来。

这时一种恐怖的“沙沙”声从大海深处慢慢地传过来,利利对泡泡轻轻地说:“你听,这是不是鲨鱼发出来的?咱们去看看。”它们就慢慢地向发出声音的地方游去。刚游了几米,泡泡就害怕了,再不敢向前游。

它用颤抖的声音对利利说:“我等你,你去吧,回来告诉我是什么。” 利利一边走一边看,这时它看见了一个阴影,忽隐忽现,一直向它这边游过来。它这时才知道这是鲨鱼,可是已经晚了。鲨鱼张开血盆大口,大吼着向它扑来。利利连忙调头逃窜,它的身体像飞箭一样在海底穿梭,可是鲨鱼穷追不舍。

利利一边拼命地逃,一边瞪大眼睛四处寻找藏身之处。突然,它眼前一亮!利利往大礁石旁边的海草中一躲,鲨鱼还没有缓过神来,就一下撞在大礁石上,死了! 利利回到家自豪地说:“泡泡,那是一条鲨鱼。但是不用怕,我已经把它打败了。”泡泡羡慕地说:“我以后也要向你一样勇敢,与困难作斗争!”

篇六 朋友作文

谁,一直默默无闻地见证记录着我们的生活?

谁,一直默默无闻地做我们的学习的好帮手?

谁,一直默默无闻地做我们生活中热心的服务者?

——它就是最普通的笔!

笔,就是历史的见证者。它见证了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见证了古人们的奇思妙想,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等等。若不是它,我们也会不知道中华历史是这么的古老与悠久,也不会知道古人幻想出的美丽神话。

笔,也是我们各自生活的见证者。它见证了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好玩的事写进去,以后看到可能会哈哈大笑,看到不开心的是时,可能会伤心欲绝,当然上面上面还会加有日期。若不是它,我们可能会忘了以前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可能会忘记时间。

笔,也是我们学习中的好帮手,它为我们记录下了学习的笔记,考试的内容,文章的简介,作文的大概,教学的内容,数学的概念,英语的单词,一天下来的笔记,个个都清清楚楚。若不是它,我们可能会忘记老师上课讲的,回家做的全部忘光光。

笔,还是一位热心的服务者呢!每当我们去商店时,可能会不知道价钱,虽然可以问工作人员,但是很麻烦,有时连工作人员在哪儿都不知道,所以,人们便用它来记录下了所有东西的价钱。若不是它,我的生活就会很麻烦,买东西都要“四处波波”。

笔,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他无私的为我们奉献出笔墨去不求回报。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真为我们最亲密也是最普通的朋友。

篇七 朋友作文

红领巾,一转眼,你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多了。你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光鲜亮丽了,早以褪去了颜色。但增加的却是我和你之间一点一滴不平凡的小故事。我们从相识到认识,到成为知己,经历了很多,知道了很多。

一年级时,我入对了,正式挂上了鲜艳的红领巾。那时,我的心里就无比的骄傲,并与大家一起宣了誓:时刻准备着。从此,我的心里也多了一丝自豪。

记得当时我很羡慕给我挂红领巾的大哥哥大姐姐,希望自己以后也能站在那里,给一年级的小妹妹小弟弟挂红领巾。五年级后的今天,我如愿了,重新站在了那个曾经让我骄傲无比的大舞台上。感觉完全变了,与那时候的我相比,现在的我多了一丝沉稳,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小女孩了。现在的我,是一个高段的学生了。我与红领巾的故事有很多,但让我应向最深的就莫过于那一次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妈妈让我把自己的书桌擦一下。我一时之间找不到擦布。

但却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条红领巾,我看看它已经很脏了,就随手拿来准备用它来擦书桌。妈妈发现了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嘉蔚,妈妈跟你说,红领巾说用烈士们的鲜血染红的,你怎么能这么糟蹋呢?”听了妈妈的话,我羞愧不已,于是我马上把红领巾洗干净了。

看着红领巾在微风的吹动下轻轻飘动,我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就想是吃了蜜一样的甜。 红领巾,我亲爱的朋友,愿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持续下去,永远永远……

篇八 朋友作文

我的童年不仅是快乐的,也是短暂的,但朋友之间的友谊却是永久的。她叫桐,是我的好朋友,她有一头稍卷的头发,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一身白皙的皮肤,凑成了大方、风趣的她。记得有一次,我去桐的家玩,她很热情的招待了我。我突然发现她家的书柜里有个精致的军用望远镜,心想:这个军用望远镜多精致啊!如果我能够借用桐的望远镜望一下操场那边,那就好了。桐一直与我聊一些有趣的话题,我没有注意听,也没有理会她。忽然,桐问我:“婧,你在看什么?”我这才回过神来,说:“你家的军用望远镜好精致啊!能不能借我望一下操场那边看一看?”桐一听,二话不说,就把军用望远镜递给了我,并嘱咐我:“小心点,别弄坏了。”

我急忙说:“谢谢。”桐装着古人的模样说:“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一刹那间,我们俩哈哈大笑起来。我小心翼翼的拿着桐借给我的望远镜朝操场那边望过去,“简直是一片清晰啊!”我不由自主的说。我不时的左望望,右望望,上望望,下望望。桐有些不耐烦了,不时问我看完没有,我说:“好景需细细观赏,不容偏快。”桐哑口无言了,忽然,我意识到时间快到了,忙把望远镜还给桐,与她说声“再见”后就回家了……这就是我那即大方又风趣的朋友——桐。

篇九 朋友作文

喜欢仙人掌,即使它没有玫瑰的娇艳,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又或者没有遍地的桂花香气逼人,但它的身上有着我向往的毅力,给我以勇气和力量。

仙人掌,是一种植物。“穿”着一身绿衣裳,扎着满身的刺。在荒凉的沙漠中能顽强地生存下来。

看到仙人掌,我不禁想起了练书法时那一幕幕。

其实一开始我的书法写得一团糟。回家练习时,总是没练一会儿,就没有耐心了。这不,第一次练书法时,前后加起来不到10分钟,我就不耐烦了,放下手中的笔,走到阳台上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突然一股寒风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再看看那些植物,花儿被风吹得东摇西摆。而仙人掌却挺立在寒风中,毫不动摇。我不禁对仙人掌肃然起敬。心想:连仙人掌都能克服风雨的袭来,难道我不行吗?于是我走进房间,继续练书法。我静下心,耐着性子重新拿起毛笔,按书上的笔画一笔一画地写起着。1分钟、2分钟、3分钟……光阴似箭,转眼间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轻轻放下毛笔,看着我的“杰作”,不禁笑了,笑的不是我的书法大有进步,而是我终于能克服困难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每个人都克服困难,就要看有没有那决心。

仙人掌,你真是我的好朋友,我的良师益友。良师,交给我许多人生道理。益友,陪伴着我攻破一个个难关,迈向那漫长的人生。

我喜欢仙人掌,喜欢它胜过玫瑰,胜过牡丹,即使它不那么娇艳,不那么美。

篇十 朋友作文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伙伴,我们一起玩、一起快乐的学习,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可如今,我还没得和他say goobye,他就走了……

他名叫小富,个子不算高,比较瘦,但看起来却很有精神。他留着很短的头发,俊俏的脸上长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鼻梁高高的,像个小红萝卜似的。到过他家的人都说他五官端正,是个好看的男孩子。

因为是伙伴,所以我们老聚在一起玩。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突然,他对我说;我们来溜冰吧!我顿时疑惑不解。便问他怎么溜。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来,便走向卫生间,然后拖了一桶水过来,把水倒在地板上,就这样来回几次后,地板上又湿又滑。然后他拿来一双底下是胶做的鞋,戴上头盔,两脚一滑,果然滑动了。我顿时大喜,也学他一样,滑动了起来。虽然我们滑倒了不知多少次,但是我们还是哈哈大笑。过了不久,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不幸的是他的妈妈正好回来了,看见这样,火冒三丈,拿起辩子追着小富打,而我却回到了家。

第二天,我叫他出来玩。他从窗那做出了无奈的动作,我明白,一定是***妈锁他在家了。突然,我灵机一动,叫他从别人的楼顶下来,他哦的一声,就消失在窗前。过了一会儿他从别人屋子里下来了。我们又去玩了许许多多的游戏。渐渐的,时间过去了,***妈不见他在家,又出来赶他回去了。临走前,他还向我做了个鬼脸,我呵呵一笑,又回家去了。

可没有想到,那次竞是最后一次和他玩了,就在当天玩上,他的妈妈和爸爸争吵不息,离婚了。他跟着妈妈回去了广州……

如今,过去了五年。你还好吧。现在我深深地说一句;“有缘再见!my friend”

篇十一 朋友作文

我是一名中学生了,当我告别了快乐的童年,迈进初中学校的大门,我的生活便充满了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在这些日子里,我结识了一个新朋友,她是我的老师。

她长得眉目清秀,两颗宛若黑宝石的大眼睛嵌在脸上,鼻子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披到肩。 她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我就觉得她是那么慈祥,那么善良。她的笑容好像满面的春风,那么美,那么甜,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

在学习生活中,她是我的良师益友,她上课时,两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们,她把每一个问题都讲得清清楚楚,如果我们没有听懂,她会很耐心的再给我们讲一遍,直到我们听懂为止。面对不懂得问题,她会和我们一起探讨,一起研究,不仅使我们对学习有了兴趣,还让我们获取了更多的知识。

记得一次写作文,我写得很不好,才刚刚及格,老师在我的评语中写道:在写一遍,写字要认真!我看了之后,心里暗暗下决心好好写作文。我重写了作文,我写得很认真,写完后,我交给老师,老师看了我的作文,脸上露出了笑容,虽然我的作文水平并不高,但老师还是给予了我很多的鼓励,让我有了信心,学得更努力,更刻苦。过了几周,又写作文了,我的作文分数比以前高了许多,这跟老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老师真不愧是我的良师益友。

在日常生活中,老师是我的知心朋友,我们可以在一起促膝长谈,聊聊生活中的故事。当我高兴时,我可以把我的快乐和老师一起分享,当我难过时,我可以向老师倾诉。

老师就是我们的朋友,又一个这样的益友,胜过多少无益的朋友啊

篇十二 朋友作文

自从我做了手术后,便很少出门了,也很少见到我的在共和新街的同学们了。

在家的日子很无聊,于是我就更加的想念朋友们。可是,这帮没义气的“家伙们”,不但不来看望我,还到处“传播”我的“丰功伟业”!最让我生气的是杜豫蒙同学,他居然嘲笑!不过,还有值得庆幸的——王一博和李柯欣还不错,来家里看过我,让我心里暖暖的……

在家安心养病养了十几天,我终于可以走出家门了,感觉真好!

今天,我在姑姑的陪伴下走出了家,去了中国——河南——郑州中原区的郑上路小学向西150米的共和新街(哈哈,看我描述的多详细!),找了我的可爱的同学们。在路上,我突然感觉天空很蓝,空气也特别的清新,原来外面的世界很美好。

到了共和新街,我先去王一博家和王一博聊了一会儿天(虽然能出家门了,但是因为伤口还没完全好,不能剧烈运动),接着就去了楚益智家找他一起去社区玩。我们玩了一会儿(其实也就是说说话,天南海北的瞎聊,呵呵)就商量着去了何老师家,准备开一个“茶话会”,因为新学期开始,当了我们四年班主任的何老师就要离开我们去教六年级的哥哥姐姐们了。

说去就去,可是我们到了何老师家,却扑了一个空——何老师的老公很遗憾地告诉我们,何老师居然还在学校加班,要等到九点才能回到家!于是我们很失望的离开了何老师家。

和大家又玩了一会儿,因为怕妈妈担心,我恋恋不舍地回家了,但是见到了共和新街的朋友们我真的有说不出的高兴和兴奋,这个时候突然感觉健康真好,自由自在地和大家一起玩感觉真好!

篇十三 朋友作文

我有一个布娃娃,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你们听了,肯定要问布娃娃怎么是你的好朋友?那得从头说起。

我6岁那年,和星星在山下玩时碰见一个大哥哥和他的一个妹妹,哥哥叫笑笑,妹妹叫张心雨。我们四人见了好像特别开心,每个人心里都在想:今天真是运气好,又交了一个好朋友。从此,我们一有空就在一起玩小红军、时装会、做青菜、编箩筐等许多好玩的小游戏。

有一天,有一个坏消息传来了,笑笑和他妹妹要搬家了。临走前,他们特地跑来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新家的地址。我把纸条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我们四个好朋友又抱在了一起,眼睛都红了,这时笑笑和他妹妹也该走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心里很难受,仿佛一只冰冷的手放在了我的心上。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突然,我看见了一个布娃娃,我想起了笑笑,就给布娃娃起了一个笑笑的名字。布娃娃虽然不会说话,但我看到它,就能把不开心的事抛到九霄云外。有时,我抱着布娃娃玩;有时,又抱着它在石头小路上散步,听小鸟歌唱,看蜘蛛织网。

我喜欢我的布娃娃,它能让我想起和笑笑、和他妹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篇十四 朋友作文

一个圆圆的脑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粉扑扑的脸蛋,加上红红的小嘴,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何宛凝。

她十分可爱,老师在大家面前学天线宝宝的表情和动作,因此,女生们习惯叫她“小何宝宝”;记得今年愚人节那天,我故意装作很严肃的样子,对她说:“小何宝宝没长大,变得越来越小了!”何宛凝快速蹲下,假装自己很小的样子,然后站起来,笑眯眯地对我说:“嘻嘻,今天是愚人节,你肯定骗我的!”于是,笑声又在我俩之间互相快乐地传递了。

何宛凝学习认真,上课发言最积极的总是她,各学科老师也很喜欢她。从前老考80多分,变成现在一直稳定在90-100分之间,是因为她平时上课认真而得到的。“何宝”上操时也十分精神,胳膊摆得也很高。为什么每次何宛凝接到作文本时老是高兴地大笑?哦,原来又是一个一类文,五个加!她背诵古诗、宋词、论语都非常快,老师要求背的东西,她过5分钟就会背了,真是“记忆高手”呀!

何宛凝特别大方,因此跟她玩的朋友多得数不胜数。别人要求她做什么,只要合理,她都爽快地答应。别人不小心搞坏了她的笔,摔断了尺子,她哈哈一笑,这事就烟消云散了。

不过“何宝”也有缺点,希望她能正确对待自已与他人的优缺点,不要对别人落井下石。

何宛凝学习的进步,背诵古诗的流利,她的可爱和大方使我更加喜欢她。

真是个十全九美的“何宝”,也就是我的死党!

篇十五 朋友作文

我有个好朋友叫刘冠羽。他个头不高,跟我的个头差不多;头发有的地方有些黄;黑黑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不大也不小;低鼻梁;下面是

一个薄薄的嘴唇。看来很适合吹笛子。

记的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玩儿。我们在一片小树林里,玩儿捉迷藏的游戏。可玩儿着玩儿着,我一不小心把他给绊倒了,看着他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半天没爬起来,我赶快走过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在看见他的膝盖已经磕破了,表情非常痛苦,我连忙对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他不会原谅我,可没想到,他却笑眯眯地对我说:“没关系,我也不太小心。”当他说到这儿时,我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自豪。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刘冠羽,你愿意跟他作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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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活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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