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学围棋。刚开始我下棋一般,曾被一个同学打败过多次。我很生气,决定追上他。经过我的努力,当学到“占地盘”时,我终于追上了他。 后来我棋力慢慢提高,逐渐的超过了周围的一些同学。
和我一起上升的还有两三个人,他们都曾打败过我。老师称他们是我前面的“绊脚石”。紧追在我后面的还有一位,他就是张羽。随着我的不断努力,我的棋力有了进步,成功的推开了前进路上的两块“绊脚石”,为后来比赛得到第二名打下了基础。在学完“挂角”和“边部防守”后,我又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后面追赶者张羽打败了。 在最重要的十一盘比赛中,我以三负八胜的成绩,成功到了小组赛中成绩最好的A组,而且还成了A组的第二名。
让我有些哭笑不得的是我们班一个三次战胜第一名的人竟被我打败。 现如今,我已经打败了五个比我高一班的人。我相信我的前方会是一片光明,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小棋手。
我喜欢作文(2):
我家养着一只小狗,因为全身雪白,所以我叫它“小白”。大大的眼睛、嗅来嗅去的鼻子和那贪吃的嘴,有谁会不喜欢它呢?这个“活宝”有一个毛病——贪吃。
记得有一次除夕夜,我们家吃团圆饭了,正当我要大鱼大肉地吃时,“小白”却早就把它的那一份给吃光了。看着它盯着桌上的美食直流口水时,我不禁哈哈大笑,同时也有了点怜悯之心。于是,我便扔了一块肉给“小白”。只见它猛地一跳,用嘴使劲咬住肉,然后又翻了一个跟头,随后稳稳着地,开始“用餐”。记得还有一次,妈妈烧了一碗鸡汤给我,由于烫了一点,我就放在旁边,自己写作业。就在这时,一道白光闪过,我抬头一看碗里的鸡肉没了,再向左边一瞧,原来是“小白”。我“全力追击”当我追上时,肉已经到它的肚子里去了。
虽然“小白”至今这个毛病还是没有改,,但它还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作文(3):
我喜欢的经典作品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历经千辛万苦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老实的沙僧,还有不分好坏的唐僧。我最喜欢孙悟空大闹天空、三打白骨精、收服红孩儿、偷吃人参果、三借芭蕉扇、真假美猴王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感人,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明知西天的路上非常艰难,他们还要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如果是我,一定不能做好这个任务,所以我非常敬佩他们。
这个故事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人。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能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就能成功。
我喜欢作文(4):
我非常喜欢逛超市,只要闲下来没事做的时候,我就会选择去超市逛一逛,逛超市的感觉很好。
今天,我又到超市里逛,一进去,就听见悦耳动听的歌曲,萦绕在整个大厅里,好象在向顾客诉说着自己的欢乐。走到美味小吃前,就想把这些小吃搬回家,慢慢地享用。我又走到玩具前,看见那里摆放着芭芘娃娃、小猫钓鱼、遥控汽车、遥控飞机……我多么想通通买下它啊!
向前走了两步,就到了化妆品柜台。服务员跟在我后面问:“小朋友,你要不要这种油。”我说:“不要。”我转来转去,她一直跟在我后面,向我介绍化妆品,真把我快要烦死了。但我看见她那么热情,就不好意思对她发火。
超市是这么的方便,是购物的天堂。服务员的态度是这么的热情、亲切,真叫人有回家的感觉。里面的灯光是这么的绚丽迷人,那叫一个爽。物品是这么的琳琅满目,叫人看也看不够。
逛超市可以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我喜欢逛超市,我想我的这个爱好是不会改变的。
我喜欢作文(5):
历史的年轮一圈圈转过,成长的日子一天天溜走,生命的沙滩上留下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知不觉间,我已长大,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七个大字依然苍劲有力,成为我心中永远的风景。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七个大字组成的句子,似乎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但它却是生命的真迪,是通往成功的捷径。随着日记本一页页的翻过,还记得以前的我,是被家人疼坏的宝贝,做什么事都是顺顺利利,从未尝过失败的滋味。但有一次,一向骄傲的我却考了个不及格,沉重的打击,使我感到彷徨无助,我开始问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行。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了爷爷书房里墙壁上的“失败是成功之母”,渐渐的,我自信了,认真的弥补自己的不足,因为这句格言让我懂得风雨过后总是彩虹,只要自己肯努力,成功总会打开大门迎接我。
的确如此,生活的路是曲折坎坷的,人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对那些时时都会袭来的痛苦、灾难、挫折,我们必须有足够的准备,譬如说,强壮的体魄,健康的心理,百折不挠的意志,所有这些,都是一般的安宁、快乐、享受和幸福所难以给予的。而失败,正是对人的体魄、心理、和思想素质的最好磨练,这种磨练能让人具备与逆境抗挣的意志,从而走出逆境,抵达成功的彼岸。
“失败是成功之母”是我最喜欢的格言,它会指引我走出失败的阴霾,达到成功的高峰。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春天那万物复苏的景象,大地穿上了録色的衣裳,小草悄悄地从土里钻了出来,柳树姑娘披上了长发。。。。。。
我喜欢夏天的池塘,池塘里铺满了一层层荷叶,盛开着一朵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如同粉色的蝴蝶翩翩起舞。此时的池塘既神圣又美丽。我喜欢秋天的丹,整个世界铺满了红色。丹是成熟的颜色,是果实的颜色,是收获者得颜色,还是孕育着新的生命的颜色。
我喜欢冬天那白色的天地,眼前白雪茫茫一片。光秃秃的树干给我带来灵感;白色的雪花给我帯来无限的时间;白色的雪人给我带来欢声笑语。我还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可爱的熊,聪明的猴子,乖巧的小白兔,以及强壮的大象。
我也喜欢生活在深山里不知名的野生动物,可爱的,乖巧的,顽皮的,凶猛的,我认为它们各具特色。我喜欢夜空,坐在阳台上,记载着一个个星座。一颗颗星星在天空中闪烁,把那黑色的天幕覆盖了。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世界上的每一片天地。
我喜欢作文(7):
夏天快到了,我万分兴奋,因为爸爸妈妈又会带我去游泳池游泳啦!
自从读幼儿园,爸爸让我报名上游泳班后,我对游泳慢慢产生了兴趣,不久,我就学会了蛙泳。
我在学习游泳过程中还发生了不少趣事呢!
有一次学游泳刚回家,我意犹未尽,跳上沙发趴着,模仿蛙泳的动作,嘴里哇哇大叫,手舞足蹈起来,逗得全家人哈哈大笑。妈妈叫我去洗澡,“好咧!”我一改平时拖拉的习惯,爽快地答应了,立刻冲进浴室。妈妈见了,高兴得直夸我。其实我是想在浴盆里继续“畅游”一番呢!我把浴缸的水放得满满的,跳进浴缸里,小肚皮向上,兴奋地脚踢手打,玩了起来,顿时溅起一阵阵水花。我正玩得高兴,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浴室的门开了,呀!妈妈正站在门外,脸色阴沉。只听她厉声喝道:“你知道你洗了多久了吗?快一个小时了!”我吓得立刻溜下浴缸,擦干身体,穿上衣服,跑了出去。后来挨了一顿骂,可我一点也不后悔。
游泳,强健了我的体魄,更磨炼了我的意志。我喜欢游泳!
我喜欢作文(8):
我们小区的大花坛里,各种鲜花争奇斗艳,芳香四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花坛中央的美人蕉。
四月中旬,园艺工人把花苗移栽到室外的大花坛里,细雨绵绵,美人蕉贪婪地吮吸着这春天的甘露,尽情地舒展着宽大而美丽的叶子,好像快乐的孩子一样,欢笑着。
转眼五一节到了,美人蕉长高了,花枝也越来越多,一棵棵都长到了四五十公分高了。它们的茎粗壮挺拔,婷婷玉立。叶子长得绿中带白,四周的花紧紧簇拥着中间的美人蕉,好像众星捧月一样。每棵都展现出七八片大小不一的叶子,最大的叶子长得有三四十厘米长,二十多厘米宽,经过风雨的洗礼,美人蕉的长势越来越茂盛。叶子又渐渐地变成了浓绿色。它的顶端更增添了异彩,成串的花蕊,像蜡烛、像火炬,越长越大,像一个个含羞的小姑娘,抿嘴微笑... ...
没过几天,花终于盛开了,那鲜艳的花朵,红的耀眼,微风吹来,像美丽的蝴蝶翩翩起舞。
美人蕉有着坚强的性格和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把它栽种在什么地方,只要有阳光雨露,都能存活,并且能开出鲜艳的花朵。美人蕉的花期长,秋天到了,天气凉了,许多花朵都慢慢凋谢了,只有美人蕉傲然挺立着,鲜红的花朵像一团团燃烧着的火,把美献给人间。
美人蕉那顽强的生命力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你——美人蕉!
我喜欢作文(9):
春节,是中国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节日。外国可没有,外国人还要来我们中国学习呢,现在我就讲给你们听一个我最喜欢的传说,这个传说与春节有关。
传说,有一种“年”的怪物,头上长着一对触角,凶猛异常,常年居住在水里,每到除夕才爬上岸,吃畜性和桃花村的人们。这年除夕人们在山中躲难,村外来了一个老人,他手拄拐杖。这时,村的东面来了一位老公公劝他快进山里躲一躲“年”。老人说:“公公,你若让我在你的家里呆上一夜,我一定把年赶走。”老人无精打采,老公公仍然继续劝,但是,老人不肯听公公的劝说。老公公没办法,只好让老人到他的家里。半夜三更,“年”走进了桃花村,发现今年的气氛和以前不同:在村东面的老公公家,门上贴着红对联,屋里点着红蜡烛。“年”有点不舒服,浑身发抖不敢走了。哦,原来“年”最害怕红的东西,吓得像狼一样逃走了。最后,老公公恍然大悟,急忙把情况告诉人们。
从此,每到除夕,乡亲们很快的贴上对联,点上红蜡烛。后来这种风俗越传越广,成了民间隆重的风俗,最后人们把这天定为春节。小朋友,你知道了吗?
我喜欢作文(10):
“发照片了,发照片了……”一听到这好消息,我们就蜂拥而至,跑进了教室。
老师在发照片前,让我们想一想,照片上会是什么场景?我想了一会儿,我觉得我的照片一定会是雪人的场景,因为我特别喜欢堆雪人,我和雪人就像有心里通话机一样。
照片发下来后,让我吃了一惊:啊!照片上还真有雪人,还有些美丽的礼物盒。雪人戴着一顶黑色的礼帽,系着一条鲜艳的围巾,戴着一副小手套呢,就像真人一样,他笑眯眯地看着我,仿佛在对我说:“小朋友,圣诞快乐!”照片上还有四个粉红色的字“美好童年”。照片上的我微微地笑着,一只手做一只兔子的耳朵,另一只手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宝宝——我心爱的布娃娃。郭润锜和陈梦林还有点不好意思呢,她们俩抱着一个大鼻子圣诞老爷爷。我们三个好朋友紧紧地靠在一起。在这张照片的周围,有一圈晶莹透亮的雪花,把这张照片装扮得更加美丽了。
我把这张照片看了又看,亲了又亲,一边亲,一边在心里说:“哇!陈老师为我制作的圣诞照片太美了!我好喜欢呀!”
我喜欢作文(11):
春,是摇滚青年,向大家展示他的生机;秋,是流行歌手,向人们清唱着他的魅力;冬,是爵士乐曲,低沉,粗犷的表现他的风度。夏季,却是一只乐队,演奏着充满活力的交响乐章。在这扣人心弦的旋律中,你有细心品味过吗?
热情---雨,夏天的雨是狂热的,没有丝毫预兆下,天空便开始"敲出咚咚的鼓声”,瞬间,大雨倾盆,“你的热情好像一把火”形容这场雨再好不过了,给炎炎的酷日送去了片刻的凉爽,大快人心。凉爽---风,夏天的风是柔和的,树叶的轻轻摆动,蝴蝶的翩翩起舞,给预演的乐曲伴起了前奏,更有蜜蜂、蜻蜓为他们跳舞,鼓掌。“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夏天的风,当你闭眼品析着他拂过你的脸颊,轻触你的头发时,心似乎也随风起舞。 激情---人,夏季的人们活力四射,你可以穿靓丽的衣服,显出自己的个性网 ,夏季,当人们工作一天,回到家,可以随着月光,悠闲的散步,夏季,你都可以看到孩子手中的雪糕,西瓜......各种美味,夏季,更是人们野炊,旅游的好季节。“带我飞,给我希望”。夏季,当一群孩子走过时,夏会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我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夏天是迷人的,夏天是活力的。夏季的歌声还在继续,夏天的乐章正在奏演,夏季不会结束,他盛载着我们的梦继续着交响曲。我喜欢夏季。
我喜欢作文(12):
我是一个天生爱说校园流行语的孩子,不信?你看我在校园里的一天。
刚进教室,就见一位同学拿着农夫山泉喝着,我随口就说:“农夫三拳,有点疼!”结果逗的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这时,我又听见有两位同学在谈论钱,我马上凑过去说:“钱不是万能的!”“对!”“不过~~有时还要用信用卡!”“啊?”这句话惹怒了正方,“如果多吃鱼可以补脑让人变聪明的话,那么你至少得吃一对儿鲸鱼……”我悄悄的说,结果还是被他听见了,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嘿!你骂我那!找扁,看拳!”我大叫:“嘿,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他一下子被吓呆了,我就“88”了。
趁下课的时间,我大喊:“‘猪是的念来过倒’倒过来念”,大家都在心里默默的想:猪是的念来过倒,倒过来念的是…猪!。嘿,你又涮我们!看招!“啊啊啊别打啦,我问大家一下,以后如果你有了小孩,你要给他起什么名字呢?”“@¥%”“*¥#”……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我说“静一静,静一静!如果要是我呢…。.”“什么快说”“我就要叫他‘好帅’”“为什么呢?”“因为别人就会叫我,好帅的爸爸!!”“哈哈”……
我这一天说了多少句流行语呀。
我喜欢作文(13):
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很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但是其实我也有很安静的时候,我喜欢写毛笔字,写毛笔字的时候就是我最安静的时候。
我从幼儿园大班起就开始练毛笔字。最开始,我还不懂事,拿毛笔就像拿钢笔。妈妈手把手地教我,从点、横、撇、捺、提、竖折、竖钩开始练。这些基本笔画的写法练了很长时间,在我头脑里有了很深的印象!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校长,他写的毛笔字很棒,我就拜他为师。
我练了一年,完全可以师傅排一个字头,我学着字头,能写一行漂亮的字来。学毛笔字的这几年,闹了不少的笑话。有时候,手上有墨水,脸上也有,像只顽皮的小花猫,常常惹得爸爸妈妈哈哈大笑。
我又练了几年,凡是到我家的老师,都会纷纷称赞我的字写得漂亮!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呢!
我喜欢写毛笔字,不仅仅是因为毛笔字让我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毛笔字填充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课余生活更加充实,让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耐心。
我喜欢写毛笔字,如果你也感兴趣,那就赶紧试试吧!
我喜欢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是“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这句格言,至于我为什么要写这句格言,下面就让我来告诉大家吧。 这句格言给我印象十分深刻。
记得那天下午,我们班正在上写字课,教室里很安静,只见老师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个“金”字。当老师把手放下时,我一看,真是惊呆了,心想,老师怎么出了一个这么难的字。虽然难,但是我决定试一试。于是,我拿起毛笔在本子上小心翼翼地写着,害怕老师过来指我的毛病。几分钟过后,一张大字写完了,我拿起一看,就像画画一样乱七八糟的,真是没法再看了。于是,我写了一张又一张,终于写成功了。
老师走过来看了我的字,说我进步很大,我高兴的不知怎么办才好。因为老师从没有这样夸过我的毛笔字。下课后,同学们都夸我毛笔字写得很好看。经过这件事以后,我更加喜欢这句格言了,因为这句格言告诉我一个道理,就是做什么事,失败了不要灰心,只要争取到最后就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作文(15):
我看过许多书,不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笛福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因为书中体现出来的智慧和勇敢感染了我。《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鲁滨逊一次在去非洲的航海途中遇到了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从此,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鲁滨逊生活的小岛荒无人烟,获救和逃生都不可能。
他却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修造船只,顽强地使自己生存了下来。后来还帮助一艘大船的船长平息了叛乱,救出了船长和大副,挽救了一船人的性命,从此,也结束了自己20多年的荒岛生活,回到了英国。
这部名著我花了好长时间才看完。看后回味无穷。鲁滨逊的曲折经历让我牵挂,他的勇敢和聪明使我感到钦佩。当他在遇到困难,挫折时,凭着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勇气在绝境中求得了生存。从鲁滨逊身上,我再一次体会到“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和鲁滨逊比起来,我显得多么渺小,脆弱。
做作业时,稍微有些难,就不会做,就去寻求爸爸的帮助。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我下定决心改掉这个坏毛病,以鲁滨逊为榜样,遇到困难多动脑筋,我相信只有这样坚持下去,以后才能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