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第一篇】:
偶像?是什么?是我喜欢钦佩的那个人?是让我潸然泪下的一位长辈?还是……
她,为了我的成长,不论酷暑,不管严寒,每天晚上,都不辞辛苦地奔波在家与学校的路上。
她,执着坚持,期中考试过后,她发现我的小科目拉分,毅然决定不再让我住校,而是将我每天晚上放学后接回家里复习。
那是一个寒风肆虐的夜晚,异常的寒冷,看着窗外被风吹得哗哗作响的树叶,我想,妈妈也许不会来了……但我还是满心期待的奔向校门口,没想到,那身影依然笔直地站在微弱的灯光下,焦急的等待着。我不禁加快了步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面对工作中一次次沙尘暴的大检查,她都不轻易屈服。又是一次检查,她的资料改善的不够好,她就一点一点的去完善。那几天,总可以看见她在灯光下忙碌的身影,月光洒落在她的肩上,照亮她前行的路。
她,教我谦虚。第三次月考后,对于那三门主课,我简直要把它夸上天,与星辰并肩,与日月同行了,才善罢甘休,慢慢收起虚荣的小心灵,每当这时,她都会向我投来严厉的目光,这目光,似利剑,斩断了我源源不断的虚荣心。此后,每当我的虚荣心来临之际,那目光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久久回味着……
天,被乌云笼罩着,淅淅沥沥的,小声抽泣着。校门口的人群早已散去,试探着,向门口望去,是她!站在雨中,撑着那伞,静静的守候着,我,快步朝她走去,一股暖暖的爱意,翻涌着――“妈妈!”将我拥入怀抱的,正是我的妈妈。
“快去背书,即使做不了第一,也要不断前行。”听,爱的声音,再次缓缓传入耳中……
我的偶像作文【第二篇】:
我的偶像是一个19岁的腼腆男孩,清澈的眼神,迷人的微笑,和一头浓密的头发,酷似“蒙奇奇”的外表,大家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吧?对——就是武艺!
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武艺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尖叫(我承认我花痴),武艺正在唱《如果云知道》,他的手捂住它肚子,话筒挡住了嘴巴,只看见那双清澈的眼睛和可爱的发型,当时我觉得武艺像极了魏晨,(当时是乐橙),从那天起我就记住了武艺!第二天上学,我就在我的朋友面前说:“武艺好帅啊!”(虽然当时我连武艺的名字到底怎样写还不知道)!
到了全国300强诞生后,我知道了我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午饭。我不知道那天快男比赛,就每一天都在祈祷,希望武艺晋级,一到周末就上网看武艺的消息,每天的《想唱就唱》我死了都要看,想看到武艺,想看到武艺可爱的脸庞和腼腆的微笑。
全国总决赛正好放暑假,我和其他午饭一样,每天在贴吧里潜水,每天在电脑前为武艺投票,每个星期五都熬夜看完比赛,在武艺得低分时为他祈祷,得高分时为他高兴,晋级时为他欢呼。每一次买到他的海报,都会高兴还一阵子。武艺虽然没有得到快男的冠军,但是他在午饭心中是永远的冠军。
最后我大声吼一句:我是午饭,武艺是我永远的偶像,武艺加油!
我的偶像作文【第三篇】:
我偶像十分的多,其中我最喜欢最敬佩的是一位电影明星和两位篮球明星。
成龙是我最敬佩的电影明星,每一次我看完他的电影之后都十分兴奋,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在演艺圈中,只有成龙演电影不用替身,每一次都亲身经历,也因此受过许多伤。
成龙是一个刻苦的人,他从一个无名小卒,经过自己努力变成一个大人物,他是一个搞笑的人物,他的电影中时常会出现十分搞笑的场面,每一次都使人捧腹大笑,比如说《A计划》中的自行车追逐战,在小巷中上演搞笑场面,就让人忍俊不禁、大笑捧腹。
我最喜欢的球星是詹姆士和韦德,詹姆士是NBA骑士队的老大,他体格强壮,和当年的乔丹非常相似,他经常上演绝杀,让我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场面是零八零九赛季的一次勇士队对阵骑士队的比赛,那次比赛两队的比分一直交替上升,难分胜负,到最后十几秒钟时勇士队还领先一分,这时詹姆士运球,只剩下短短几秒钟,我十分着急,终于,詹姆士出手了,一个跳投,“扑”的一声,球进了,刚好裁判的哨声也响了,我呐喊,暴跳,骑士队赢球了。詹姆士这个高手发挥了他在球队中的重要作用,以一技精彩绝杀赢得了比赛。
韦德,热火队队员,在2008年奥运会上为美国队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第一次看球赛就看的是热火队的比赛,我之所以爱上篮球,就是因为看了韦德的三分绝杀,才对篮球产生了兴趣,看韦德上演绝杀我已经习惯了,只要韦德发挥好,球队就有百分之七十要胜,韦德是高手就在于他的醉拳式的进球,他进攻时,就算身体是倾斜的,就算先失去了重心也一定能进球。
我喜欢成龙是因为他是一个刻苦的人,让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努力就会成功;我喜欢詹姆士和韦德是因为想长大以后发展成为他们那样的人物,让我时时记住努力。
我的偶像作文【第四篇】:
在国庆的假期里,我过得很愉快,同时也被一个天王巨星所感动了。
在这个假期,我发现了一位一直很努力的艺人,最近他入围了金钟奖,他一共演了5部戏,却已经入围过3次,这是很多人都办不到的,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与欣赏。从而让我怀着好奇心地深入了解他背后的故事。
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罗志祥。他不仅仅是位影视明星,也是位唱跳歌手,亚洲新一代舞王,他还主持节目。他在今年2010年百度沸点里还得了“全能艺人”奖项。他今天拥有的一切成绩都是靠自己辛苦的付出和一点一滴的汗水所换来的。他的实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多才多艺,钢琴,魔术,模仿,杂技扯铃,爵士鼓,作词作曲等等数不完的才能他都拥有,那是因为他的好学。他是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所以他总是不计形象地搞笑,带给观众欢乐,即便在几年前他爸爸去世时,他仍旧坚持工作,从不曾断过,演唱会照办,还留了座位给爸爸,总将自己伤心难过的一面收起,强迫自己要坚强。几年前的他,成绩还不算很好的时候,就已经常对自己说:“我没有过气,我一直很努力!”他没有理会别人对他的嘲笑和讽刺,反而因为他们使他振作,成为他的原动力,让他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加油。他总喜欢独自一人在练舞室里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当累到趴下时就会想着“我一定可以的!”
许多长辈和老师都肯定了他的能力,他的歌声也总能感动到别人,因为他会先感动自己,他背后的一切辛酸的事迹当我真正了解后不禁为他鼓掌,心中为他喝彩!
我现在还是个学生,不用像他那样面对残酷的娱乐圈,与不用像他那样面对复杂的媒体,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像他那样努力,永不放弃,以他为我心中学习的榜样,朝自己的梦想加油前进!!
我的偶像作文【第五篇】:
最近,我迷上了薛之谦,我想写写我自己一点关于他的想法。这是我第一次想写写我的偶像。
薛之谦,十年磨一剑,如今终于带着他的歌、他的幽默活跃在各大媒体上。说实话,很为他高兴。毕竟当年的那首《认真的雪》,我单曲循环了很久。我不是他的铁粉,也没有那么多精力追星,只是单纯的在有他身影的地方停留。我关注他的微博,段子的套路总是埋得很深,让我看完之后大笑;我看所有他参加的综艺,我想和你唱、大学生来了、拜托了冰箱、透鲜滴星期天、火星情报局等等,只要有他我都会看;我单曲循环他的歌,悲伤的情绪总会感染失恋的我,然后偷偷地哭。薛之谦,有点让我又爱又恨,他可以让我笑也可以让我哭。一个人有多不正经就有多深情,这句话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他的故事多少在网上看过一些,曾经星途不顺,开店创业谋生,但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音乐,心愿是世界和平。我因为他的歌喜欢他,了解后觉得他的人品也很棒。看了他的综艺,感觉他有一颗很细腻的心。在我想和你唱 中,他听了徐佳莹的 失落沙洲,竟哭了,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在 拜托了冰箱 中,李小璐帮他打歌,他竟又热泪盈眶,我觉得他是一个心怀感恩的人;在大学生来了,张大大曾夸他对朋友大方,即使是在他不顺的时候。他幽默疯癫,却又细腻深情,这便是我现在最喜欢的偶像一个人格分裂的薛之谦。
最后我想说,等我攒到钱了,我一定要去看他的演唱会,去上海吃他开的火锅店 上上谦。
我的偶像作文【第六篇】:
可能有的家长、老师认为,像我们这么大的孩子的偶像,肯定是艺人、明星。。。但我的偶像却是我的英语老师,英语老师她教了我一年,初二刚教我们,我感觉她对于我的关心多于其他的同学,所以我在心里想我英语考试一定要考好,不能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我就感觉到我和英语老师好像是前世是亲戚关系似的,可能这样说有点邪乎,但我真的就有这种感觉。我记得我们初二期末考试,就是这个暑假前的事情。
我因为数学课上没回答上问题,被数学老师扇了耳光,所以我周一下午就没有去,周二也没有去,周三就要考试了,我的英语老师就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当我看到老师发的短信,我的泪忍不住往下掉了,不知道为什么,简单的几个字,亲切的问候,可能是觉得真的委屈吧。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偏科特别厉害,史地生政能学好,只是不努力学,但是数学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想学好,努力学,还是学不好,感觉我和数学这门课就是仇人似的,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为什么数学课代表、班长、其他女生,数学为什么可以学的那么好,而我即使努力学,也学不好呢。被数学老师扇完了以后,我脑子里出现了辍学两个字,但是又出现了英语老师那美丽的笑容,我仿佛听到告诉我“不要轻易放弃,你可以的”,就这样我对我的英语老师产生了一种无比的崇拜,感觉她就是我学校里的一个母亲。老师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在初三我一定把英语学好,除了英语我也努力把数学学好,不再贪玩,把其他副科也学好,不会再让你担心了。
我的偶像作文【第七篇】:
范丞丞,看看楼上!!范丞丞!我的妈呀!”最近这位疯狂女粉丝的原音,已经在抖音网红平台上传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又一个令自己崇拜喜爱的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近几年的追星族仿佛一夜崛起了般,轻而易举的就能让一位刚出道的小鲜肉大红大紫。其实完全可以理解一个正值青春的少女的爱慕偶像的追求。
而我所追求的他在我心里有着特别的位置,他就是周杰伦“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孩童年代,因为一首双节棍、千里之外、菊花台开始闻名五湖四海,凭着一种独特的音乐精神和全新的旋律开启了一个从未出现过的音乐时代,在那个纯洁、简单、无忧的年代,一个满怀志向的少年正向着梦想追逐着,他的出现,他的曲风,他的方式,他所诠释的音乐,轰动了整个亚洲,他的歌声飘转在街街巷巷,激励着一代年轻人,用独特的曲风述说着他们的心声。
那时,他的歌曲是大多数人的单曲循环,日日夜夜久久不能停下,因为有了他的歌声,青春变得有意义,在那个没有互联网的崛起,没有“令人追逐的脸庞”,没有偶像下明晃晃的闪光灯,只有一代青年人的对志向的追逐,而那个伴随他们成长的熟悉歌声,一个只属于周杰伦的时代,一个只属于周杰伦的声音,一群真心崇拜、喜爱追逐的年轻人们,我们都知道它的出现影响了整个华语乐坛和热爱音乐的年轻人们,而现在,过往的偶像并没有因为时代的改变而变得渺小,他会越来越强大,把他的音乐带给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周杰伦的时代永远不会过期,因为人们绝不会忘记,他的歌曲将永远流传,说是偶像,不如说是永远的敬仰。
我的偶像作文【第八篇】:
19世纪下半叶的欧洲,正处于一个资本主义欣欣向荣的时代,工业革命方兴未艾,科学技术飞速发展。1828年2月8日儒尔·凡尔纳出生在法国西部的小城南特。父亲希望他成为一名律师,但是他却对文学十分痴迷。他在巴黎学习法律的时候结识了大仲马父子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刚开始,他尝试写一些戏剧和诗歌,在1863年他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凡尔纳的代表作包括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他被公认为现代科幻小说之父。
凡尔纳的科幻小说中所写的一切,后来几乎都成为了现实,就是因为这样,儒尔·凡尔纳才成为了我的偶像。
不仅如此,凡尔纳勤奋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凡尔纳每天从早上5点钟起床,就开始写作,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才停笔,中间无任何休息,每天工作15个小时。有一次凡尔纳工作,到了午饭的时间,妻子给他送饭来,他放下笔,揉着酸肿的手,飞快地拿起叉子,三下五除二吃完了午饭,又抓起了笔开始工作。妻子看见他这样,不解的问:“你为什么要如此地赶时间呢?你已经写得够多了。”“莎士比亚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我这样为的就是不放弃时间。”他望着妻子说,说罢,他又埋头苦干起来。这位刻苦勤奋的科幻作家一生写了上百篇科幻小说,长篇小说六十四部,中篇集两卷,总字数七八百万,一位记者在采访凡尔纳妻子时问道:“凡尔纳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有什么秘诀呢?”“不放弃时间!”妻子笑着说道,其实不放弃时间就是不浪费时间,就兢兢业业,刻苦奋斗。
凡尔纳这种勤奋的精神令我敬佩,我想正是因为勤奋,他才成为科幻小说之父。他是我永远崇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第九篇】:
偶像不一定要多么有名,偶像不一定多么震撼社会,但总有一种精神让我敬佩,总有一些行为让我知道学习。
不是所有的人都成为明星才能成为偶像,其实有好多的人事悄无声息的但这样的精神更是让人敬佩,这样的人更让人感觉了不起,这样的人才是我的偶像。
新疆有个小伙子叫阿里木是靠卖羊肉串卖钱的,生意好起来之后,把他家的亲戚们都接到了城里来。让他们也卖羊肉串赚钱。但他的亲戚嫉妒阿里木的生意好,常常偷他的材料,浇灭他的炭,还趁着阿里木出远门的时候把他家东西偷走,善良的阿里木并没有和亲戚们翻脸,而是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了兄弟姐妹,自己离开了这个地方,从新开始。离开了这个地方之后,阿里木继续做生意,并把所有赚来的钱都捐献给了贫困山区上不起学的孩子们。有一些孩子家长不理解也不接受阿里木的捐助。说他做这些是为了给羊肉串打广告。还有一些人讽刺阿里木,说他作秀不怀好意。但不管是亲戚的恩将仇报,还是其他人的冷嘲热讽,阿里木都不在乎,他只是努力工作,热衷于帮助别人。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位多么了不起的一个人,用自己的慈善,坚定着自己的原则,不会因为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困扰而继续做帮助别人的事,多么无私,多么热心。
我的偶像用自己挣来的钱捐献给上不起学的孩子们,为的是安心,让我看到了真正有善心的人都不会在乎其他人说什么,都将会把慈善事业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