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更新时间:2025-01-30 06:47:31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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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一:

因为转学,我们搬到了这个叫盛德丽景茗都的小区。在这儿住久了,我觉得我开始喜欢这里了。因为它的绿化环境非常好,灌木丛一堆堆的。而且在捉迷藏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处“防护墙”。在草丛的深处,总是有许多蚂蚱、螳螂、蝈蝈、蛐蛐-------孩子们捉到小昆虫之后,就逗它玩,(不过),玩累了,有的人会将它们残忍的杀害,有些人便会将它们装进瓶子里养着,等他死掉后扔进垃圾桶。(很令人心疼)

这里的花非常漂亮,有月季、向日葵。一到秋天,他们便发出独有的香味儿,再加上秋天的夕阳。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觉得自己是一位富有灵感的诗人。

我喜欢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它还有活动室,那里有许多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在那里活动,有打麻将的,有打乒乓球的,下棋的、打扑克的,我也很喜欢这儿。晚上,我只要一写完作业,就会一路小跑着去打球。在那里,我体会到了许多乐趣,也克服了许多困难。

还有一个地方,也让我得到了许多乐趣,你猜是哪里呢?那里就是游乐场。那里也有许多人,可多半都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要么就是家长领着刚出生的婴儿来。我知道妈妈特热销商品淘宝特卖别喜欢小婴儿,所以,我碰到婴儿就逗他们玩,顺便抱抱他。回家向妈妈夸耀,妈妈羡慕的口水直流。

因为这些,让我越来越喜欢这里了。听我说完以后,你是不是也开始喜欢这里了呢?

我喜欢作文二:

我们中国有很多节日,其中我最喜欢春节和端午节。

据说,中国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妖魔鬼怪,头长触角,凶猛异常。“年”长年身居海底,每到除夕夜才爬上岸吞食牲畜伤害人命,所以一到过年家家户户都要烛火通明、放鞭炮、放烟火。“砰砰啪啪”把“年”吓的狼狈逃窜,因为“年”最怕红色、火光和炸响。放鞭炮能锻炼我们小朋友的胆量。春节还有放寒假,在家好好的休息,可以看春节晚会,除夕夜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给我的压岁包,连同年糕、糖一起放在枕头下面,睡了一觉又长了一岁。过年穿新衣服、戴新帽子家里还烧好多好吃的东西,吃好晚饭大家出来放鞭炮、放烟火,真是五颜六色、美不胜收。过年的气氛很热闹,所以我最喜欢过年,最好天天过年。

还有我喜欢的端午节,传说端午节是纪念两个人,第一个是伍子胥,第二个是屈原。所以要吃粽子,把把粽子洒在河里不让鱼吃屈原的尸体。河里还要赛龙舟,用各种方式纪念故人。

我们中国还有很多古老的节日我也很喜欢。

我喜欢作文三:

每一个会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人物,我也一样,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的——齐天大圣。

孙悟空具有坚忍不拔,玩强乐观的精神,面对取经路上的重重困难,孙悟空的表现与唐僧和猪八戒有很大的不同。唐僧一听说前方有妖怪就说要绕道而行,或者吓得跌下马来,显得十分懦弱无能。猪八戒动不动就是“散活儿”、“分行李”。对取经缺乏信心的和恒心,孙悟空却截然不同,为了消灭白骨精,虽然受尽了紧箍咒的困苦,但仍坚持消灭它,师陀山上,他误入阴阳二气瓶,差点儿化成脓水,但依旧顽强战斗;在小雷音寺,被黄眉大王罩在全铙中,几乎闷死,可他没有气馁,也没有动摇信心,而是设法搬救兵,克敌制胜。

孙悟空还具有机智多变,善于斗争的精神,他有一双火眼金睛,无论妖怪怎样伪装自己,都逃不过他的法眼,白骨精先后变成女子,老奶奶,老爷爷,三戏唐僧都被孙悟空一一识破,他不仅善识妖魔,而且变化多端,随机应便,灵活地与妖魔作斗争,他讲究战术,应时面变,钻进敌人的老巢,摸情况,找弱点,盗宝物…他百战百胜,最后功德圆满,被如来佛祖尊这“斗战胜佛”。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物——孙悟空。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呢?

我喜欢作文四:

格言伴随我们成长,有时它是前进中的路标,有时它是打开心灵的一把钥匙。我喜欢很多格言,其中最喜欢的是:有志者,事竟成。

说起喜欢这则格言的原因,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小时候,从电视上看到了朗朗的演奏会,看到了琴键上朗朗灵活的手指弹奏出的美妙的乐曲,从那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弹琴,所以,爸爸妈妈就在一年级的暑假里给我报了一个电子琴班。起初,由于对电子琴的喜欢和冲动,我在电子琴班学习的可认真了,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回到家里,我也坚持每天练习30—60分钟的琴。可时间一长,我就不喜欢弹琴了,真想放弃学习电子琴。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则格言:有志者,事竟成。

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是啊!什么事都贵在坚持。于是,我又鼓起勇气学了起来,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年来,我电子琴已考过九级。“志”就好似决心与毅力的完美组合。

我喜欢作文五:

看到这个题目时,大家一定会问卡拉克是什么。告诉你们吧,他就是我的外教老师。他是一个尼泊尔人,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他在我们宝应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他长的高高胖胖的,皮肤黑黝黝的,脑门上留着一小撮卷发,长满络腮胡子的脸上,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和一个朝天鼻。他每两个星期来给我们上一次英语课,上他的课非常轻松快乐,我们盼望每天都能上他的课。

每次上课时,他总要先拿出几包糖放在讲台上。这时有许多同学就会兴奋地尖叫起来,有几个调皮的同学甚至爬上了课桌,卡拉克老师就会用手轻轻地拎他们的小耳朵,大家一点儿也不害怕,都开心得哈哈大笑。

开始上课了,他先调出课件,然后教我们读两遍,接着就是我们举手抢读的时间了,只要读对的同学,就会得到一颗糖。如果读错了,卡拉克老师就会捏捏我们的小嘴巴,还把糖放到我们的鼻子前,让我们闻闻又拿走。

有一次上课时,坐在第一排的许开翔趁他不注意,悄悄地从他包里摸出两个大果冻,转移到自己的书包里,当卡拉克老师发现时已经下课了,他却一点儿也没发火,还对许开翔做了个鬼脸。

这就是我可爱的卡拉克老师,你一定也会喜欢他吧!

我喜欢作文六:

看了题目,大家一定很奇怪了,喵星人是什么?有喵星这个地方吗?如果有,科学家怎么没发现呢?而喵星又在哪儿呢?其实啊,喵星人我们是经常见到的,因为喵星人就是猫啊!最近几年,网上开始流行萌宠图片,猫猫狗狗们都有来参与,网友们便把萌猫叫做“喵星人”,而狗狗呢,就被叫做“汪星人”,而本人从小就喜欢小猫,只要有关于猫的东西,就会马上作为收藏品,放进柜子里珍藏起来。叫我“喵星人的忠实小粉丝”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我为什么喜欢猫呢?猫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就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还有四条腿和一条尾巴嘛!和其他动物一样啊!有时候我也挺纳闷的,我到底喜欢猫什么地方呢?后来,我渐渐的发现了猫具有的独特的美:一是它的眼睛,那么水灵,那么有灵气,怪不得有种石头叫做猫眼石;二是它的身姿,那么矫健,那么优美,就连捕鼠时也会保持这种姿态。这就是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猫的原因了,但这仅仅是样貌,更因为它能为我们除去“四害”之首------老鼠。人们都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以前人们为了对付这群强盗想尽了办法,又是鼠药,又是灭鼠夹,但总是无济于事。可自从猫出现之后,老鼠就不再那么猖狂了,反而他们成了逃跑的对象。所以猫也算是我们的“救命恩人”了!

我一直那么喜欢“喵星人”不仅仅因为它的外貌,更因为它对我们做出的贡献。喵星人,永远萌!

我喜欢作文七:

母亲,我生命中伟大的象征。

我的母亲很平凡,她失去了工作,却也很乐观地对待生活。只有爸爸在工作岗位上拼搏。

妈妈就象家中的机器人。我很心痛,妈妈起早贪黑的忙,好象有干不完的活。早餐,是我和爸爸必不可少的。因此,妈妈尽量做最好吃的,我对妈妈做的早餐赞不绝口。收拾完桌,她又忙开了:洗碗、洗衣服、收拾屋、、、、、、。我和爸爸都很马虎,做事都没规律,常常是我在前面做,妈妈在后面跟。

妈妈是我的辅导老师。我学习一般,成绩很不稳定,不是考个93,一会又考个89。为此,妈妈很苦恼,买书并给我补习,我们常常学到9点或10点。

长时间的劳动,岁月给妈妈无情地划上了几条皱纹。我很心痛。有时甚至痴痴地说要回到妈妈肚子里,让妈妈永远年轻。妈妈听了,笑了,慈祥地说:“不可能了,你的想法太单纯了,妈妈只能越来越老了”。我听了只能泪花滚滚,说不出什么能让她感到欣慰的话。

夏夜的风,很凉爽。吹吧,吹吧!吹进妈妈那颗爱子情深的心吧!

我喜欢作文八:

在大自然中,有许多值得我去喜欢的事物、景物,是这些喜欢使我成为了一个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的人。

我喜欢春天的风。既凉爽又挟带了一丝暖意,微风拂面,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我喜欢夏天的星星。晚上,坐在楼顶仰望天上的小星星,像一个个调皮的小豆丁正和我们玩捉迷藏,一会儿藏起来了,一会儿又探出了小脑袋。赢了,它们高兴地眨眨眼;输了,它们就心灰意冷地离开了。

我喜欢秋天的“娃娃”。今秋佳节,万物成熟,我们可以吃上好多好吃的水果、蔬菜,来补充我们的营养。

我喜欢冬天的雪。是她把世界变成了一个白色的天地,把我带入了一个神秘的、童话般的水晶世界,我们在这里蹦蹦跳跳,快乐极了。

我喜欢另一种桥,是人们的心灵之桥。拥有桥的人,他将拥有许多朋友,拥有最宝贵的财富――信任、友谊。因为他不骗人,讲信用,可以成为别人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校园小说。因为读校园小说,可以让我了解别人的校园生活、校园趣事,把别人的快乐拿来分享。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九:

有的人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喜欢踢足球,还有的人喜欢扔铅球,而我却喜欢打乒乓球。小时候看着别人打乒乓球真羡慕,心想要是有一天我也会打乒乓球该有多好啊。现在终于长大了,也可以学打乒乓球了。

刚开始学的时候,我以为很容易,不就是让一个小球弹来弹去嘛。可是玩起来才发现,就因为它太小了,所以飞得太快,根本不好掌握。爸爸先给我教发球,这可是个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动作。首先要把球抛起来,还要把拍子拿平,拿歪了会打飞,而且连眼睛也要配合,否则不打中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学会了发球。有一次,我和段闯比赛。我先发了一个超低球,他马上回了我一个下旋,由于旋得太低,我没接住,第一局也就失败了。

第二局开始了,我发现他有点得意忘形,就趁这个大好时机发了个高球,他还没回过神来就输给了我。关键看第三局,他的上旋没发好,我超常发挥来了个扣球,赢得了比赛。通过打乒乓球,我既锻炼了身体,又交了许多朋友,还让我的烦恼全都跑到了九霄云外,同时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只有坚持才能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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