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好朋友400字作文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越野,小名叫杨杨。他有一双浓眉大眼,眼睫毛短短的,门牙十分的大,其他好朋友都叫他"兔子大哥"。但我不觉的,因为他也有优点,助人为乐,脾气好,等。就因为他这点,所以我才跟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有一天,我去他家玩,那时我们7岁,特别爱看书。一到他家,两人就各自个的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突然,一声电话声把我们从书海中拖了出来,一拿起电话,原来是妈妈打来的,一看时间,已4点多了,该回去吃饭了。我回头望了一眼还没看完的书,想出了而一个馊主意。于是,我跟越野说:“越野,你能不能给我弄点水喝?”越野二话不说,去给我倒水了。我悄悄的把书放进包里,就在这一刻,越野倒水回来了。看到这一幕,他沉默了。。。我的心怦怦直跳,心想:真该死,我不应该这样做的!恨不得自己给自己一巴掌。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越野抬起头来,和颜悦色的对我说:“杨一鸣,那本书借给你看吧!没关系的,想要就说嘛”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做出这样的事情,好几天都不高兴,让我欣慰的是,我有一个品德优良的好兄弟:越野,我只想对你说:谢谢,我不会再这样了,我的好兄弟!
(二):我的好朋友400字作文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许琼云。
他个子不算太高,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特别有精神。皮肤白白的,越看越好看。我们虽然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但是我们却是四年的老同学了!因为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同学,相互之间都很了解。所以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她是一个性格特别温和的小女生,说话总是慢声细语的,好像从来都不知道生气,还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有一次,我的胳膊被蚊子叮了,特别痒,被我抓破了皮,许琼云看见了,二话没说,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创可贴给我贴上,边贴边说:“忍着点,别挠了,小心发炎。”还有一次,我们几个同学在操场上玩,范赢豫一不小心摔到了,把腿上划破了一点皮,许琼云看见了,也是连忙从书包里拿出创可贴给她贴上。还有就像帮同学捡铅笔,捡橡皮这样的事情特别多,数不胜数。许琼云是一个自尊心特别强的女孩。虽然她的学习不是特别的好,但是她却非常刻苦。听她妈妈说,每次考试不理想的时候,回到家里就闷闷不乐,饭也不吃,看书,看试卷,直到把错题理解透为止。
我很欣赏她的乐于助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所以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三):我的好朋友4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我当然也不例外,因为有了朋友等于有了一切,朋友用金钱是买不到的,我的朋友,她有一副美丽的面孔,扎着马尾辨,穿着一身漂亮的衣服她就是我的好朋友蓝盈盈。蓝盈盈别看长着一副娇娇女的模样内心可却是一个勇敢个人,我光说你可能不会相信,这样吧,我就跟你说一说那件事情吧!
那天,我和盈盈在楼下我跳皮筋,没想到几个大概十四、十五岁左右的青年男子走来,我怕他们对我和盈盈进行殴打,便想拉着盈盈跑到别处玩,可盈盈不打不走而且还告诉我说:"没事的,没事的,他们不敢对咱们怎么样的!“我刚想说话那几个人便走了过来,说:”小妹妹,你们好吗?
你们身上有钱吗?有的话快交出来。“我本想把钱给来着没想到盈盈立即把我的钱夺过来又赛到我的裤兜里,说:”你真给啊!“我回答说:”那可不."那几个男子看见了盈盈的所为想要动手打盈盈,盈盈说:”你敢,你要打的话,我可就喊救命啦!“那几个男子听后立马向我们道歉,并且承诺以后在也不在打人了。
你现在相信了吧!我相信你也有像盈盈这样的好朋友吧!盈盈的勇敢我非常敬佩!因此,我觉得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我自豪我骄傲,我的好朋友-------盈盈你可真是勇敢啊!
(四):我的好朋友400字作文
我的好朋友,一双机灵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最惹人喜爱的是那一双大耳朵真像铁扇公主当时拿的芭蕉扇,他的个子大,胖胖的,穿着蓝色的衬衫,黑色的牛仔裤,红色的鞋子。凑成了一个活泼的小男孩。我有点嫉妒他。他的成绩非常好,尤其是数学,他认真回答,刻苦学习,写作能力强,遇到挫折不回头。他爱谦让人。有一次,他拿着玩具在玩的时候,我叫他借给我玩一下,他摇摇头说:“你有玩具的时候也没借给我玩,还说这个玩具就借给你玩吧。”我却惭愧不已。
上了三年级,他的成绩不太好,这是他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一次我跟他吵架了,我理也不理他,他一次次的跟我和好。这说明我实在是太小气了。我还是要向他学习,他是我的好榜样,他总是助人为乐。他总是得到大人们的表扬。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比如有人找我借东西,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借给他。因为我从他学会了谦让。如果我有难题不会做,我也会打破沙锅问到底,因为我从他那学到了虚心。只要一闭眼睛我就想起了他的身影,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他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形影不离。他就是我的好朋友—王书明。
(五):我的好朋友400字作文
我的好朋友来福是一只狗。为什么叫来福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摸不着头脑。带着这个问题我跑去问爷爷。爷爷告诉我这只狗是自己跑来的,爷爷奶奶希望它能给家里带来无尽的幸福。
来福今年5岁了,全身棕色,两只大耳朵下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闻遍各种味道的鼻子,一张很有趣的嘴。 来福很喜欢跟爷爷一起到田里去。一次,来福跟我一起到田里去叫爷爷回家吃饭。我发现它一边往田里跑,一边在地上小便。可它走几步,就小便一次。难道它真有那么多的小便。我一点也摸不透(那时我才9岁)。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慢慢懂得了它为什么走几步,就要小便的原因了,原来它是在给自己做路标,以防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来福吃东西可挑食了。你给它的东西,只要是它不喜欢的它就不吃。而且,它吃东西还要看心情如何,要是它心情不好,你就是给它最喜欢吃的东西,它也不吃的。有一次,我把肉、骨头、花生米、青菜等混合在一起给来福吃。等我去看时,碗里只剩青菜,别的都已经吃得干干净净,原来来福是不吃蔬菜的。 来福很顽皮,只要爷爷有空,它就会缠着爷爷和它一起玩。如果爷爷不和它玩,它就会咬住爷爷的裤脚不放,直到爷爷和它玩为止。 这就是我爷爷家的来福,我很喜欢它。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它吗?